監警會推遲報告 謝偉銓表遺憾

2020-01-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監警會前日宣布,將延遲公布審視警方處理反修例示威的首階段報告,待一宗有關監警會工作權力的司法覆核有裁決後再作決定。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見圖)對延遲公布報告表示遺憾,冀有關司法覆核案件可盡快完成審訊,強調監警會的工作會繼續。民主派質疑監警會決定,但入稟提出司法複核的社工呂智恒稱,法例只是賦予監警會跟進投訴警察課的投訴,並無賦予監警會調查的權力,所以監警會的調查以至公布有關的報告均屬越權。他指出,提出司法覆核旨在煞停越權行為,又指特首林鄭月娥及政府不應再以監警會作為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藉口。

謝偉銓表示,監警會考慮法律顧問的意見後,委員一致同意延遲公布報告,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後再決定發布日期。他指,明白公眾對監警會報告有期望,但監警會亦要尊重法庭及提出司法覆核的法定權力。他說,現時有司法覆核將進入雙方提交證據的階段,聆訊排期要視乎多方面因素,包括司法覆核申請人的配合,希望審訊可盡早舉行。他強調,即使監警會報告延遲公布,監警會的工作仍然會繼續。

監警會前委員張達明說,對監警會的決定感到奇怪,因有關司法覆核申請在數月前提出,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至今已有約一個月,若監警會認為有問題,理應上月便暫停工作。他續指,監警會報告並非直接評論司法覆核案件,公布報告不會帶來不可逆轉的問題。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在政治上有合理懷疑監警會延遲公布報告,是為了減輕林鄭月娥被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壓力。他解釋,看不到司法覆核案件由申請至今有任何變化,法庭沒有頒下臨時禁制令禁制監警會的工作,反而林鄭表明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又不接受有警暴,態度強硬,相信監警會的決定為減輕林鄭的政治壓力。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如果報告只屬階段性,報告內容亦已完成,不必等待司法覆核結果才公布,但若監警會考慮到報告的完整性,希望將司法覆核的結果加入報告,則延遲發布亦是無可厚非,希望報告的發布時間不會拖延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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