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海底隧道慢驶被控1人认罪候判 首被告否认公众妨扰罪5月审

2021-03-15 17:28

首被告简汉强。
首被告简汉强。

26岁助理工程师及40岁男子涉嫌于去年5月27日,响应网上呼吁,在香港海底隧道九龙往香港方向慢驶,造成交通阻塞。二人各被控一项公众妨扰及两项违反道路及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共3罪,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次被告助理工程人员承认所有控罪,案件押后至下月9日判刑。而首被告则否认公众妨扰罪,承认另外两项违反道路及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案件押后至5月27日,等候医生报告审讯。

26岁次被告郭伟俊今承认3项控罪,辩方求情时指,他深感后悔,明白自己的行为天真及愚蠢,事件中亦没有造成人命伤亡;并呈上3封由被告自己、其父亲及上司撰写的求情信,指出被告有悔意,为人孝顺及谦虚有礼,工作上有潜能。裁判官表示将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案件押后至4月9日判刑,期间被告以原有条件保释。

40岁首被告简汉强则否认一项公众妨扰罪,辩方指将索取关于神经系统及关节创伤的医生报告,以证明被告右手没有力驾驶,而拖慢车速。裁判官押后至5月27日开审,期间新增一项保释条件,不准被告驾驶,直至索取医生报告后再作覆核。

两名被告涉于去年5月27日国歌法二读当日,响应网上呼吁,在香港海底隧道九龙往香港方向慢驶,时速约为10至15公里,令身后车辆通过隧道时间延长一至两分钟。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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