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法援检讨冀打破「黄色经济圈」
2021-06-25 06:28
近期法律援助署的工作,在建制派中惹来不少争议,包括「爆眼女」事件中,法援署批准「爆眼女」向法庭阻止警方索取其医疗报告,认为有滥用法援之嫌。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委托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就法援制度进行检讨,预期在三、四个月内有结果。据闻,港府内部对法援制度的基本原则都表示认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接受本报访问时就表示,法援制度对香港法治根基非常重要,但提到可以将律师委派机制改为「轮换制」,按大律师专长轮流分配接手案件,而不是由当事人拣选。有法律界中人认为,此举可以打破法律界中的「黄色经济圈」。
据熟悉法援制度的人士指出,过往法援署委派律师,都是因应法援署的认可律师名单,按专长轮流分配案件。但自从引入《人权法》及《基本法》后,开始容许受助疑犯选择大状。及至二○一四年「占中」及二○一九年「反修例风波」,由于被捕人士众多,而且有着同一的政治倾向,他们选择的律师事务所,开始集中于两、三家被视为民主派的律师行,当中包括何俊仁律师行、邓耀荣律师行、伍展邦律师行。这些律师行向受助人推介的大状,也是来来去去二三十人,例如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夏博义及潘熙等,这些资深大律师有时又会要求法援署多聘请一个大状,协助工作,这些获聘大状多是资深大律师的徒弟,从而形成一个法律界人士口中的「黄色经济圈」。
更有甚者,法援署认可的大律师,要求有五年以上经验,以及办理过十五宗区域法院案件的大律师;「黄色经济圈」内资深大律师的年轻徒弟,会以「义务」或由「612基金」聘请的名义,协助处理案件,以累积经验,亦令他们更有机会进身法援署认可大律师的行列。这种情况,对于「黄色经济圈」外的年轻大律师,不免构成「不公平竞争」,甚至令人质疑法援制度有否滥用公帑之嫌。例如唐英杰案中,唐英杰本已获得法援署聘请一个资深大律师及一个大状,但初次出庭时,却又有另一名资深大律师及一名大律师以义务身分协助。最终连法官亦觉得不合理,最后义务资深大律师退出,但另一义务大律师仍获准留下来。这个个案就引起行会成员汤家骅的炮轰,认为唐英杰既然已有法律代表,法援署就应该退出协助。
法援署若修改制度,以轮换方式委派有专长律师,虽然现时「黄色经济圈」内的大律师,因为经验关系亦有不少优势,但起码可破险人为垄断,令其他圈外大状亦有更多机会。
杜良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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