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情周记】世纪谎言暴露「强枝弱干」之害

2021-06-07 07:08

「爆眼女」的医疗报告成为证明事件真伪的重要资料。
「爆眼女」的医疗报告成为证明事件真伪的重要资料。

爆眼女被揭发无爆眼,事件引起议员对法援制度的质疑,然而,事件的更深层次问题是由港英政府遗留下来的「强枝弱干」制度,长期运转后令到管治机器严重变形走样,终致近乎瘫痪,不能行走。

二○一九年的社会运动、街头抗争期间,有女子参与示威,在暴乱现场受伤倒地,事后传出当事人被打爆眼球。这位「爆眼女」的医疗报告成为证明事件真伪的重要资料,不过,医疗报告一直未能公开,医管局亦以保护病人私隐为由,对底因讳莫如深。直至最近,有媒体爆料,「爆眼女」原来没有爆眼,更于去年离港。当事人到今天没有任何公开回应,当天协助她的人也一声不响。

资助「爆眼女」打官司的深层次成因

建制派对这个「世纪谎言」引发的严重社会后果,以及香港的声誉在国际间受到很大的打击,深表关注。议员上周对爆眼女获批法律援助与政府打官司去阻止警方拿取相关的医疗报告表示不满,同时对医管局在事件中长期保持缄默,也被外界批评有包庇之嫌。

「爆眼女事件」令各界质疑政府某些部门的个别行为,但从宏观上更高层次看,这些机构是在体制下运作,出现这样的现象,正正是反映了制度内的更深层次矛盾。

以事件焦点的法援署为例,据熟悉法援的人解释,外界对机制和运作都不太明白,政府提供法律援助,所有的刑事罪行,只要符合资格的人都可以申请,目的是让合资格的人能够有足够资源去打官司,以确保法律的公平运作,动机良好。无奈,近年有好多人利用这个机制进行一些政治上的操作。

有人问,法援署是否应该把关呢?该人士说,刑事罪合资格人士可以申请公帑打官司,规定很清楚。民事罪法援署可以把关,看胜数如何。

像今次的爆眼女事件,公众不知道的是,

除了法援署可以审批,当事人亦可以上诉。上诉是否得直,则由法庭的常务官说了算。在这类案件的过程中,未得当事人同意,法援署不可以对外披露详情。在这样的制度下,处理和交代案件受到不同限制。

事后有人说,在涉及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当事人既然要拿公帑打官司,是否可以事先要求当事人同意涉及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披露部分内容,或者可以将披露的资料限制在某些范围,例如申请资格或者过程。也有人认为,无论是法援署或者医管局,当遇到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即使不披露具体的个人资料,是否可以作出宏观的解释,让公众有较多的了解?例如有人传当事人爆眼,医管局只需发出声明说该医院当天没有接收过爆眼的女病人,按现行的《私隐条例》,这样的发布并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私隐。这样做的话,既符合法例,也起到澄清的作用。

现在社会上对这些机构和做法有意见,机构内部也认识到有改善空间,关键是能否落实改革,亡羊补牢。

「爆眼女事件」并非特例,像港台连场风波,黑暴期间的起底狂潮,都反映了香港政府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这与英国政府撤出香港安排有关。

独立小王国各自为政

在香港问题未浮现之前,港英政府高度集权。但在前途谈判后以至撤离香港之前的十多年,却高度放权,包括设立很多独立机构,各有列明的权力和运作程序。并以增加透明度为由,所有机构都要向公众交代。这些安排,其实是对未来行政机构和拥有香港主权的中央政府的不信任。这是把原来的「强干弱枝」制度改变成「强枝弱干」,令权力高度分散,出现一个个的独立小王国,政府变成一盘散沙。分散权力好处是防止行政机关滥权,坏处是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在回归之初,坏处还未显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反对派力量不断钻动空子,持续削弱政府权力,终致严重失衡,「强枝弱干」的坏处愈发变得严重和畸形,令到政府变得非常脆弱,造成社会长期出现空转,不能前进。政府提出任何改善行政效率的修订和政策,都被视为收权、专权,在社运期间,由于无法制止大量的暴力违法事件,更令到社会长期陷入混乱。

像「爆眼女事件」、八三一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岭有性侵等等,其实都是一个接一个的谎言,把很多善良的市民误导和欺骗了,令到他们加入仇视警察和政府的行列。令次的「爆眼女事件」,与其怪责部门和时任主事人,更实际是对症下药,适度调整政府和机构的权力。目标是不在保障到市民的权利的同时,政府能够有效运作,保持社会的繁荣安定。


陈约翰
港情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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