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捕後不治】證供大解構 CCTV拍到死者被帶上警車過程

2018-10-24 13:21

警員林偉榮、警員馬振康、警長羅偉民及日男乘客齊藤貴裕分別已上庭作供。資料圖片
警員林偉榮、警員馬振康、警長羅偉民及日男乘客齊藤貴裕分別已上庭作供。資料圖片

2012年11月,65歲的士司機陳輝旺接載一對日籍夫婦前往大坑道住所,行車間司機與男乘客齊藤貴裕就著選擇行車隧道問題而起爭執。當的士駛到西隧16號收費亭,二人下車拉扯間失平衡跌倒。司機因乘客未付車資而報警求助,乘客亦請求西隧職員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後以毆打罪拘捕司機,惟司機涉嫌在被捕間受傷,送院後發現頸脊移位,四肢癱瘓需長期卧床,及後因併發症支氣管肺炎離世,當時離事發入院只相差一個月。司機家屬質疑警方當日使用非法武力,於2015年在高等法院興訟向警務處長索償,案件於本年10月2日審訊至今近一個月,研訊即將完結,以下試綜合幾方面證供解構案件。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司機於早段時間已被鎖上手銬,警員馬振康嘗試將司機帶上警車,但不成功。另一警員林偉榮見狀登上警車,一腳踩在警車階梯,欲將司機押解上車,原一手抓著衣服,另一手卻箍到司機頸部。直到警長羅偉民上前協助才成功將司機帶上警車。車內司機似乎有所掙扎,稍後時間再度下車,但司機下車後就躺在馬路上,最後才由他人攙扶下返回警車。

警員林偉榮供稱當日拘捕司機,期間司機不斷反抗又大吵大鬧,他多次向司機作出勸喻及警告,並嘗試押送其至警車,惟司機極力反抗。
林指司機當時雙手反鎖上手銬,所以打算抽起其手臂,惟他不斷反抗,林考慮此舉或對其右肩關節造成傷害,改以右手環繞死者雙肩,同袍馬振康則負責抽起其手臂,但因死者強烈掙扎,致手臂環繞動作變為箍頸。林意識到此舉後立即鬆手,並問司機有否受傷及檢查其頸部,司機當時稱「無受傷,只係唔想上車」。林承認箍頸拉司機上車為不合法武力,並清楚此舉對其頸椎造成一定傷害。

馬振康供稱到場時接受警長羅偉民之指令,向司機調查。及後羅警長下拘捕命令,馬振康將司機帶上車時,司機曾用力反抗及多次踢腿,他需與林偉榮合力控制司機。他表示期間司機曾放軟身體令到工作更困難。當被家屬代表資深大律師蘇朗年質疑他曾拳打司機,馬表示「唔想答」,並指警員在合理情況下可使用武力。

男乘客向警員表示遭到司機毆打,被司機箍頸,警長調查後理解司機手腳擦損為二人爭執所造成,面司機亦無向警員投訴被打,於是只拘捕了陳。羅指出押送司機上警車時,他不斷反抗,手不斷向上撥及抓,期間掀起了羅身上快速入彈器的蓋,曾指擔心司機想搶槍,亦有指「佢嘅手部動作會揸到下體」。

男乘客齊藤貴裕供稱下車時的士門自動關上,於是拍打車頭蓋再繞到司機位,是要求案中司機開門,讓齊藤太太下車,惟不果後他打開後座車門,此時司機下車衝上前關上車門,與齊藤發生爭執,二人拉扯間連同勸阻之西隧職員一同跌坐在地。齊藤被家屬代表資深大律師蘇朗偉質疑未有支付車資下車時,其表示覺得當時車廂內氣氛恐怖,自己生命有危險而下車更反問反問資深大律師,有機會被人殺時,還會不會付錢。

李醫生之專家報告指出司機被警方拘捕時掙扎上車的階段是陳頸傷的成因。李醫生稱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警員用手繞過陳的頸,陳雙腳離地,警員再用力向上提,陳則向下墜抵抗,他原面向警車後方,後被箍頸提起一轉近90度就面向車廂內,表示當時所轉的扯力會造成傷害。李醫生續指司機頸部磁力共振照片顯示,頸椎第4至7節受到嚴重損害,頸的腫脹會上下延伸,接受治療後即使可保命,仍會四肢癱瘓,並有機會出現其他常見的併發症引致死亡。

高級法醫官高永富醫生供稱頸椎第5、6節關節脫位情況,要頸椎關節向上下拉開,拉力加旋轉性的力量造成脫位,認為不可能單和乘客糾纏跌倒引致。高醫生補充司機的頸椎5、6節嚴重損傷會造成四肢癱瘓,長期卧床,關節脫位雖不會造成死亡,但長期卧床,加上司機本心有缺血性心臟病,心肺功能會更弱,容易感染其他併發症,這些併發症則會容易引致死亡。

法庭記者:陳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