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陽「大力仔」含未標示管制成分 衛署籲勿用

2017-11-24 12:43

衛生署今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名為「大力仔」的產品,因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受管制成分。 署方根據市民查詢,購買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經政府化驗所化驗後,證實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的第1部毒藥「氨基他達拉非」。 衛生署隨即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灣仔一間零售店鋪。警方在行動中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衛生署正繼續調查。 根據該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氨基他達拉非」的化學結構與用於勃起功能障礙處方藥的「他達拉非」類似,可能與一些如「硝酸甘油」的藥物中的硝酸鹽產生相互作用,令人血壓降至危險水平。 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若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藥物辦公室銷毀。 藥物辦公室網頁已備有「有關性功能障礙及壯陽產品的健康訊息」及「搜尋被發現摻雜西藥的壯陽產品」資料,供市民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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