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約300萬元金條處理贓物 地盤散工判囚44個月

2017-11-24 16:29

去年11月粉嶺安全街發生2268萬元金條劫案,警方其後於上水港鐵站拘捕一名涉嫌協助銷贓的男子,男子以11條金條作報酬,即約三百萬元,替劫金賊暫托金條,男子其後被捕,並在其身上及住所共搜出7條金條,男子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二項處理贓物罪,被判入獄44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前數月在內地認識一名韶關男子,而該男子告訴被告他將會搶劫金條,並以11條金條作報酬著被告幫條暫時保管金條。劫案發生後,被告從該男子手中接收金條,並將金條收藏在其住處。同日晚上,被告於何文田愛民邨附近將金條交還予該男子,及收取11條金條作報酬。被告將其中4條金條在內地出售,得款100萬元人民幣,並將之用作賭博及在夜店消費;被告及後欲再帶2條金條到內地出售時,於上水港鐵站被警方拘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地盤及裝修散工,被告犯案時負債,故因為一時貪念幫助處理贓物以獲報酬還債,又指被告只暫時保管金條約10小時,而被告被捕後完全配合警方調查。 法官認為被告從中獲取高額報酬,而主要罪行十分嚴重。 法庭記者:李慧娜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