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貿易公司的2名前高級職員,及三間玩具生產公司的4名董事兼股東,涉嫌於2010至2015年間,就發出玩具訂單分別串謀收受及索取共逾560萬港元非法佣金,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將於12月14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依次為張國義(52歲)及林志明(51歲),分別是豐圖(香港)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和前產品設計經理;羅繼成(44歲),東星印刷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黃仲榮(46歲)及羅志昂(49歲),同為中聯電子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及邱小明(48歲),豐宜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各被告被控共6項罪名,即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2項代理人索取利益。
6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首被告及次被告各以10萬元保釋;第3至第5名被告各以2萬元保釋;第6名被告以100萬元保釋。
豐圖香港案發時是一間玩具貿易公司,負責為在墨西哥的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向不同的玩具生產公司發出訂單。有關玩具生產公司包括東星、中聯及豐宜。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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