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雙學」領袖2014年9月26日發起「重奪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判80小時社服令,律政司不滿判刑提出覆核。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石書銘陳詞指,裁判官已考慮多位保安傷勢及嚴重程度,判詞中亦有提過這方面問題,可見裁判官無忽略考慮當時的後果。
就是否有預謀方面,石表示可能有肢體碰撞,但他們未有預計到會有暴力發生。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指,三人在會議中確立重奪公民廣場,他們表明不會用手打人,但不代表衝入公民廣場時不會向前推,又質疑為何要從答辯人的角色判斷當時是否出現武力,而非用常人角度出發。石回應指,保安阻撓,示威者堅持向前衝,是最差的情節,他們預計會有阻撓,但亦不會動手打人,他們並無預計有人受傷,彭官問:「憑咩?」石回應指可能會議判斷出現問題。
石表示雖然社服令報告上無說明答辯人後悔做了這件事,但他在審訊過程中的反應,以及對傷者的歉意,均反映他有悔意。但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則表示,他們並非對罪行有悔意,反問他們認為其行為無錯,如何說明他們有悔意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又以搶劫為例,若被告指其行劫行為無錯,但為劫去金錢道歉,他稱未見過此類型的真誠悔意。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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