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大律师:冲入公民广场未预有暴力发生

2017-08-09 16:42

前「双学」领袖2014年9月26日发起「重夺公民广场」掀起占领运动,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判80小时社服令,律政司不满判刑提出覆核。代表黄之锋的大律师石书铭陈词指,裁判官已考虑多位保安伤势及严重程度,判词中亦有提过这方面问题,可见裁判官无忽略考虑当时的后果。 就是否有预谋方面,石表示可能有肢体碰撞,但他们未有预计到会有暴力发生。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指,三人在会议中确立重夺公民广场,他们表明不会用手打人,但不代表冲入公民广场时不会向前推,又质疑为何要从答辩人的角色判断当时是否出现武力,而非用常人角度出发。石回应指,保安阻挠,示威者坚持向前冲,是最差的情节,他们预计会有阻挠,但亦不会动手打人,他们并无预计有人受伤,彭官问:「凭咩?」石回应指可能会议判断出现问题。 石表示虽然社服令报告上无说明答辩人后悔做了这件事,但他在审讯过程中的反应,以及对伤者的歉意,均反映他有悔意。但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则表示,他们并非对罪行有悔意,反问他们认为其行为无错,如何说明他们有悔意呢?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又以抢劫为例,若被告指其行劫行为无错,但为劫去金钱道歉,他称未见过此类型的真诚悔意。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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