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運期間,示威者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理旺角彌敦道的佔領區,事後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排期今早10時開審。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早前預審時其律師代表指兩人擬認罪。
控方杜淦堃資深大律師指,由於辯方在上周五下午6時才向控方交出承認事實及案情,以岑傲暉為例,禁制令內容已刊登於報紙,但辯方仍未就此承認,控方又指草擬的案情有數段落消失,要求押後30分鐘處理。
法官陳慶偉指,部分案情已在誓章提及,照道理不應排除之,如果雙方溝通後被告仍不能同意可選擇審訊,不要浪費法庭時間。批准押後。
控方指,感謝法庭給予時間,但雙方需時再索取指示。原定星期四、星期五開審讀開案陳詞,現希望借用星期四時間作辯方求情,星期五才正式開審。
法官批准,本星期四辯方求情,本星期五讀開案陳詞。駱應淦資深大狀代表的被告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蔡達誠、張啟康,司徒子朗將本周四認罪及求情。
法庭預留45天審訊期。其中11名被告分別透過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他們打算承認藐視法庭的責任;涉及的11名被告,分別是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
同案餘下9名被告,即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則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打算不認罪。
十多名市民早上到法院外聲援。黃之鋒在庭外表示,認為政府用法庭做擋箭牌,深表遺憾,他指不論認罪還是不認罪的人,大家都是為爭取民主普選,而他選擇認罪是承擔公民責任,他稱即使坐監,爭取民主的決心也是不變。
黃之鋒之後又指,由於案件比較深入,需時與律師團體進一步討論,有待商討後再與大家交待。
法庭記者:方嘉欣、潘琪慧
建立時間:08:52
更新時間: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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