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今踏入第23天在高院審訊,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 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Perry 談及有關深圳大宅的事情,表示曾蔭權在多個節目強調是「香港仔」、「返教會」、個人行為不涉及利益衝突,按照規則辦事,不希望傳媒「用陰謀論、 負面角度去分析」,擔心長此下去會內耗不停,對香港有害。然而Perry反駁指,曾蔭權企圖營造「請相信我」的公眾形象,但絕口不提2010年已支付的80萬、簽租約的細節、何周禮負責室內設計,「這是所謂的高度透明?還是一直誤導大家?」,Perry強調隱瞞真相的人才是對香港有害。
曾蔭權一邊多次指「最近租了一個單位」,一邊解釋「單位原先是娛樂場所,裝修後會變成住宅出售或租賃」,新聞稿又指「特首退任後會入住單位」,Perry批評曾蔭權活在鋁光燈下卻說謊。
●控方質疑為何「巧合」改建東海花園
曾蔭權打算找尋退休居所時,為何這麼巧合地,東海集團主席黃楚標表示名下的東海花園會所將會改建為寓所,控方又指政府宣布發牌給雄濤的同一天,曾太又湊巧地指示銀行匯款80萬人民幣給東海集團。
曾蔭權在2012年2月26日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解畫」透露自己2010年巧合地遇上雄濤股東黃楚標,黃楚標建議自己卸任特首後入住深圳東海花園前身為俱樂部的單位,並強調有向黃楚標清楚說明是以市價的80萬人民幣交租,只是三年短租約,相信可以積蓄及退休金應付。又指在單位2011年底開始裝修,到2012年2月確定裝修後相信可以在7月1日政府換屆前完成。但是Perry指事實上2011年中便開始裝修,而且2012年1月18日曾太、風水師與何周禮才到深圳大宅實地考察及開會,租約更在曾黃兩人相遇後2年後才突然出現。
Perry 指租約和附加協議書是在2013年9月廉署介入調查後,要求曾太提供的,而非曾蔭權在2012年2月向市民公開交代而主動出示的,顯見曾蔭權的公開解釋並非事實的真相。
●控方:根本是賄款 黃楚標與曾蔭權有貪污的關係。
Perry再對比2012年2月的大宅租約、同日簽署的補充版租約、收據、東海刊登的聲明廣告,細節各有不同,彼此不符合,而且更加顯示犯罪的嫌疑,「不是陽光下、沒有透明度、而是黑暗面」。
控方指,實際上曾太於2010年11月已將80萬人民幣匯給東海,租約列明的「市價」是2012年還是2010年?為何要經複雜的銀行交易?為何有人要堅持用現金存款?為何在設計師未開始設計前已支付所謂的租金?為何突然停租?為何經14次會議及多個裝修改動、帶同風水師實地勘察?是長住還是短租?
控方認為該筆根本是賄款,黃楚標與曾蔭權有貪污的關係。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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