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下午繼續結案陳詞。Perry針對曾蔭權與利益衝突的申報作出陳詞,指曾蔭權曾經69次申報利益,例如2010年11月2日議題是上環土地發展,曾蔭權因是香港建築師學會的贊助人而主動申報。主控指,可見即使沒有直接的關連,曾蔭權慣常做法也申報,何解今次又沒有申報租住黃楚標公司的深圳大宅--東海花園。
曾蔭權2012年2月在電台節目指不覺得要申報租用境外的大宅,當時更自稱只是有意圖去租,只作短暫租住,以市價租住。控方指,租約如非一早在2010年已簽訂,曾蔭權從何得知租期?而且曾蔭權又說過當與黃楚標簽約時,才向黃楚標強調要用市價租屋,可見曾自相矛盾。
Perry指李國寶簽署的35萬現金支票,交給下屬兌現,但東亞銀行職員庭上均表示記不起,巧合地曾太在35分鐘後,亦存入35萬現金,控方著陪審員試想在現實世界中,會有人拿著35萬現金到銀行存款嗎,試問兩個不同的人在同一個早上處理兩筆款項,而款額是完全一樣的35萬,難道這又是一個「巧合」嗎?
2010年7月16日銀行9時開門營業,9時20分李國寶簽發一張面額35萬港元的現金支票,約35分鐘內曾蔭權夫婦名下的聯名戶口便存入現金35萬元。匪而所思的是,何周禮的設計費就是35萬。控方指這是個可怕的「巧合」。
回觀何周禮的證供,何指2011年初,在咖啡室鄭經翰向何介紹深圳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提及將會入住的是特首。鄭經翰亦是雄濤廣播的董事。控方指出,但可疑的是租約日期是2012年2月21日,可見曾蔭權早已決定,在發牌關鍵時間租屋。
2011年3月22日的會議確認向雄濤及其他申請人批出數碼廣播牌照,而在會議前5日,曾蔭權同意下屬建議要雄濤的主要股東夏佳理避席,控方指難道他會忘記妻子曾向東海集團支付80萬?曾蔭權做的只是緊閉他的唇不作利益申報。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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