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曾太支付80萬人民幣 收據代表簽署人是黃楚標

2017-02-02 11:25

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案續審,控方今日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出庭作供。 控方展示12年2月21日的收據,證明曾太已支付80萬人民幣租用東海花園君豪閣,法人代表簽署人是黃楚標。余確認。控方再展示12年8月10日的終止租賃合同書,內容透露雙方「友好協商」下決定終止租約,而乙方曾太願意支付80萬人民幣作為補償金。而且甲方可向乙方作出法律索償。而曾太已支付的80萬人民幣可用作抵銷補償金。 辯方盤問指,余在2013年8月30日首次要求索取涉案文件,但卻早在12年2月展開調查,相隔16個月才要求索取涉案文件?余指,因會見完曾太才提出要求。 另外,由於法庭擴音系統仍然失效,故主審法官陳慶偉批准坐在犯人欄內的曾蔭權,坐在其代表大狀後面的律師坐位。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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