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結案 以雄濤牌照作「貪污談判籌碼」凡事賴「巧合」

2017-02-07 12:31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在高等法院審訊,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早上開始進行結案陳詞,他指曾蔭權根本就以雄濤的牌照作為「貪污談判的籌碼」。 Perry表示,2011年4月11日曾蔭權親自致函答謝汕頭一酒店的款待,而該次度假曾氏夫婦是隨黃楚標一同前往。在答謝信之前,曾蔭權正是建議何周禮授勳。 Perry指,辯方對控方一切的指控,都以「巧合」作辯解。但控方不認同辯方指連串事件都是「巧合」。證供指曾氏夫婦對為他們做事的何周禮,在授勳典禮前的10次會議中從來沒有說慶賀何獲獎的話,這是不合常理。 控方指曾蔭權是戴有多面具的人,對公眾展現一面、私底下又對秘密交易展現另一面、對個人利益又展現另一面。然而從來無人知道黃楚標與曾蔭權的秘密關係。而行政長官理應是誠信代表者,他是一個公眾信任的人,為了香港人的大眾利益而服務,而非為權貴、個別人士或深圳大宅的擁有人。特首依法被賦予權力,故他的誠信是非常重要的,這才能制定對社會各方有利的決策。 Perry引述曾蔭權在電台節目的內容,指市民對特首的期望太高,自己則扮演受害者的角色,批評曾蔭權在電台節目中對何時簽訂租約、80萬元的人民幣租金如何釐定、與黃楚標及何周禮的關係卻絕口不提,反問陪審員「請問是香港人要求太高嗎?請問這不算是合謀嗎?」 Perry 強調東海大宅的裝修工程在事情曝光後一度停工,質疑「既然租住是合情合理,沒任何事情需要隱瞞,為何要停工?」,為何與何周禮不再有任何接觸? 控方批評曾蔭權在電台說過,生涯中均在「陽光下做事」,包括到教堂禮拜至每晚入睡,都是公開透明 。但事實上,租約訂立期、80萬是否在2012年支付,完全無證人見證或文件紀錄。故不是他所說的公開透明、何況有秘密交易。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建立時間:11:30 更新時間: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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