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辯方指曾太及與夫聯名戶口平均結餘有5000萬

2017-01-23 11:52

曾蔭權涉貪案今踏入第14天在高院審訊。辯方指案發時曾氏夫婦聯名及曾太個人的綜合戶口結餘共有5000萬港元。 辯方指出曾氏夫婦聯名戶口的2010年7月20日之前6個月的銀行結餘平均有2500至3000萬港元。投資證券帳戶內就有19萬人民幣債券。辯方指曾太個人戶口內有1萬7千元人民幣,定萬存款41000元,另曾太亦有112萬人民幣的債券,時間為2010年6月之前的過去6個月。 控方今早傳召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出庭作供。對於2011年8月2日至11月10日資金由曾太的香港戶口轉至深圳戶口,何耀強指時隨太久已忘記曾太下有否講過轉款的原因,何耀強回應辯方關於香港人買入人民幣的詢問,何指案發時每人買入人民幣的每日上限為2萬,公司則無上限。何同意辯方所指2010年2013年間人民幣升值,不少香港人在此段時間增加購入人民幣賺利息。何亦同意曾氏夫婦在此段時間都買入人民幣。 何同意曾氏夫婦戶口原先在2010年6月21日也持有25萬2千的人民幣,一直持有直到後來結餘為100萬。何同意,如果出售人民幣的債券,款項會存入到人民幣戶口。例如2010年7月29日存入的30483人民幣,當出售就會消失。 何同意,辯方所指曾太由2011年8月至11月期間,多次由她在港的人民幣户口,合共把500萬人民幣轉帳至她在深圳東亞銀行深圳分行。及曾太經過一段時間而積累人民幣,由2010年6月前至2011年秋季,曾太都有買入人民幣的習慣。 每當曾太到總行,他都會親自招呼她,及帶她進入會議室,問她須要什麼銀行服務,然後他會指示下屬去處理,填好表格便交給曾太簽署,之後把文件拿去櫃台處理,整個過程約10分鐘左右。 何指對一些良好及忠誠、有一定存款額的客戶,銀行有權豁免手續費,是沒有任何不尋常的地方,是一種禮待。他並同意辯方所指就算是曾蔭權名下户口或曾氏夫婦的聯名戶口都會由曾太去處理。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建立時間:10:44 更新時間:11:52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