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公司司機司徒健群(53歲)涉嫌於2014年6月代僱主出售一輛130萬元的保時捷跑車時,索取及接受共逾1萬元賄款,違反《防止賄賂條例》遭廉署起訴,被控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今日在觀塘法院開審,被告在庭上承認控罪,案件將押後至4月18日判刑,被告期間獲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於2014年6月3日至19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東榮汽車有限公司(東榮汽車)聯營公司的一名戴姓僱員索取數千元「利是」以促成交易。他又於同年6月23日,即交易完成後,又向戴姓職員索取1萬元,作為安排向東榮汽車出售該輛保時捷跑車的報酬,戴最後接受其要求。
法庭記者: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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