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劉吳惠蘭書面知會曾蔭權雄濤AM轉輸技術存困難

2017-01-23 14:42

曾蔭權涉貪案第14天審訊,下午繼續由第21名證人前商務經濟及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作供。 劉吳惠蘭任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時,在2009年5月12日簽署會議文件。當日會議討論本港數碼廣播發展的政策及公眾反應。當時的行政長官是曾蔭權,他主持會議,會議上討論的「市場主導」是指,由市場利益決定推廣數碼廣播。而鄭經翰持有的雄濤有興趣提供數碼廣播服務。 劉吳惠蘭指雄濤於10年9月在安裝AM發射站時,遭到坪州居民的強烈反對,雄濤乃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請豁免推出AM廣播服務,及延遲履行200萬保證金的限期。廣播事務管理局就雄濤的的申請,向行會提出多項建議。 09年5月12日,劉吳惠蘭向曾蔭權發出書面知會,表明雄濤在建立AM轉輸服務技術上存在困難,而雄濤同時非常渴望在香港推行數碼廣播服務,更向公眾及傳媒披露此計劃。2010年7月9日至30日為廣播牌照公眾諮詢期。 2010年9月22日鄭經翰去信政府表示申請歸還AM牌及而發展數碼聲音廣播,以該筆保證金200萬確保在2年內執行發展數碼聲音廣播頻道。 同年11月2日特首曾蔭權要求劉吳惠蘭作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向公眾清楚解釋發展數碼廣播技術上的事項,以及取得公眾接納。至11年3月22日行會就數碼廣播發牌進行第三次會議,席間曾蔭權正式批核雄濤,鳳凰優悅及新城獲得數碼廣播牌照。 劉吳惠蘭確認,在2010年11月5日進行記者會,向公眾宣布原則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及其餘兩公司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牌照有效期為12年。她當日指香港在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發展上跨進重要的一步。 同月24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知會雄濤,指港府同意豁免雄濤就履約保證金引起的一切申索。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