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 控方指曾氏夫婦與李國寶前後腳由澳門返港

2017-01-11 10:43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繼續進行第二日的開案陳詞。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 指特首獲賦予權力,是為了服務香港市民,對市民忠誠誠實,絕不可把權力運用在謀取個人私利。 David Perry 指曾蔭權於1970年代起為政務主任,及至1991年成為貿易署署長,05年6月21日至12年6月30日為香港特區政府的行政長官,他於1967年1月3日加入為公務員逾30年,曾蔭權於95年9月1日至01年出任財政司司長,01年5月1日至05年3月10日為政務司司長,董建華離任行政長官後,曾蔭權於05年3月11日則出任為署任特首,同年6月21日正式獲委任行政長官至12年6月。 Perry 指行政長官應具有敏銳觸覺,處理香港具大事故,所以行政長官不可能不會意會到什麼是利益衝突。曾蔭權出任行政長官時,有份訂定利益申報制度,當中包括要求政治委任官員避免令人懷疑他們不誠實、不公正或有利益衝突、要避免處理有實際利益衝突或潛在利益衝突的個案、當接受禮物、利益或其他好處時,要求向行政長官給予指引等。 曾蔭權已婚與妻子曾鮑笑薇育有兩兒子,前警阞處處長曾蔭培為他的二弟,另有三弟曾蔭煊。Perry 解釋提及曾兩兒子及兩弟,是因為其中一子涉及租約,而曾蔭權在行會時曾經申報涉及和弟弟公司存在利益衝突事宜。 Perry 向陪審員交代曾蔭權夫婦及黃楚標在2011年2月及3月的出入境紀 ,無獨有偶,雙方都前後出境及返港。Perry 指10年11月5日,曾蔭權夫婦經羅馬洲返內地,巧合地,黃楚標及李國寶於同一天及翌日亦兩度往返內地,曾氏夫婦卻在11月7日晚上10時40分經澳門返港,而李國寶亦在同一天同一時間由澳門入境。 Perry 指當時身為行會成員的夏佳理多次申報自己是雄濤廣播的股東,而主動作出申報避席討論涉及雄濤發牌會議。而批准夏佳理退出會議的人正是曾蔭權,換言之曾蔭權當時䐉海中應知道要申報,但他卻隻字不提自己和黃楚標之間的關係。黃楚標當時是雄濤廣播的主要股東。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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