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收手寫便條 有僱主不滿曾蔭權案陪審員告假26天 2017-01-11 10:29 Previous Next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繼續進行第二日的開案陳詞。 主審法官陳慶偉今收到一名陪審員的手寫便條,內容表示其僱主對她出任為期26天審訊的陪審員表現不快。陳官強調根據陪審員條例,任何僱主阻礙僱員出任陪審員則屬違法。 陳官強調根據陪審員條例33條 任何雇主阻擋雇員出任則屬違法 一經定罪須囚禁。陳官指他會致函給有關僱主表明該條例 ,此外 陳官表明昨天被DQ的女陪審將會參與另宗中文聆訊案件的遴選陪審員。 法庭記者:徐曉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銅鑼灣印尼餐廳失火 多條街道濃煙彌漫 下一篇 曾蔭權涉貪案 控方指曾氏夫婦與李國寶前後腳由澳門返港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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