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整合諮詢意見 加快完成23條立法

2024-03-01 00:00

為期一個月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完結,政府收到的公眾意見書絕大部分均支持立法。當局宜盡快分析和整理相關意見,除了將有建設性意見納入條例草案,更要把條文中一些特別用詞的定義清晰界定,以便提交立法會時能高效審議,早日完成立法,築牢國家安全屏障,維護社會穩定,並讓商界可安心營商。

保安局表示,一共收到逾1.3萬份意見書,98.6%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只有0.71%提出反對建議,當中有超過10份是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人士。
英國抹黑香港凸顯虛偽雙標

從公眾的積極反應來看,可見支持盡快就23條立法已成了社會共識。23條立法可謂好事多磨,市民對立法由過往的疑慮、沒逼切性,變成普遍支持,皆因2019年黑暴事件讓大家驚覺國家安全風險是真實存在,需要盡快堵塞這個拖延近27年的國安漏洞,才能更有效制止反中亂港勢力的反撲,確保香港繁榮、安全和穩定。

市民用行動支持23條立法,跟英國外相卡梅倫發聲明質疑港府提出的方案未有履行《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公約中保障人權和自由的義務,要求港府重新考慮方案的行動大相逕庭。23條立法完全符合國際法以及參考6個普通法管轄區的實踐經驗,依法保障港人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而英國本身制定了十多部國安法,去年修訂的《國家安全法》比23條立法諮詢文件所倡議的更嚴苛,並對執法部門賦予更廣泛權力,卻不質疑自己有濫權侵犯公民的人權和自由,反而對香港指手畫腳,不但干涉香港內政,更凸顯其虛偽、雙重標準。

公眾提交的意見書,大多同意港府就23條立法履行憲政責任,但不少人對諮詢文件中的一些關鍵和特別用詞,如「國家秘密」、「煽動意圖」、「境外干預」、「勾結境外勢力」的定義認為不夠清晰,而市民對如何辨別哪些資料涉及國家安全無具體認識,尤其一些承辦商或傳媒有機會接觸到敏感資訊,很容易誤墮法網,故傳媒和法律界均建議在草案中加入「公眾利益」作為「竊取國家秘密」罪抗辯理由。

港府應盡快整合諮詢結果,參考當中意見,在草擬條例草案時,就這些備受關注的關鍵用詞作出詳細定義,清晰列出在甚麼情況會構成犯罪行為,並列出是否有例外情況和必須符合的條件,釋除疑慮,讓公眾更易識別和知所適從。至於將「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好處是令公眾較安心,但弊處是各人對「公眾利益」的理解不一而有所誤解,主觀地以為涉及公眾利益便有權披露機密,反而有機會誤墮法網,故當局在處理這問題時須拿捏得好,考慮應否將範圍只限於中央或港府利益的機密資料。
全力做好解說釋除公眾疑慮

此外,政府擬妥條例草案後提交立法會審議時,也要繼續全力做好解說工作。除了派官員和社會各界人士進行講解,透過雙向互動、舉實例的深入淺出方式,解答市民的疑問,從而消除不必要的誤解和疑慮,並與外國商會和領事溝通解說,強調港府是履行憲制責任就23條立法,由立法機關定下罪行最高刑罰,但實際量刑則由法院根據案情輕重而定。

23條立法得到社會各界支持,政府應將公眾意見兼收並蓄,敲定一條大家接受的條例草案,盡快完成立法工作,補上國安短板,讓香港可輕裝上陣,聚焦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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