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慧明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倡以35+引發「憲制危機」

2023-08-26 00:00

余慧明認為抗爭派的抗爭意志比較堅定,與主流泛民有別。
余慧明認為抗爭派的抗爭意志比較堅定,與主流泛民有別。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案,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辯方在庭上播放2020年8月10日被告余慧明的街頭訪問片段,余表示該片段只是整個訪問的其中一部分,但同意呈堂片段謄本的內容大致準確。余在訪問中提及「我諗破局最初嘅概念就係35+,即係爭取議會過半引致個憲制危機,咁就要去用行政命令解散立法會,令到佢一定要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呢個目標」。

辯方問余相關內容是否其言論的完整意思;余回覆只記得曾解釋爭取議會過半,至於過半後發生甚麼才引起憲制危機,相信於訪問中是有更詳盡的論述。《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提問余說話內容的意思有否被編輯工作扭曲或斷章取義;余認為有少許(差別),她續解釋議會過半,是不會立即引致憲制危機。李官向余澄清有關說話內容重點應不是在整個機制的運作上,而是余為了解決行政立法分歧僵局,所以要令行政長官下台,從而引發憲制危機,並指余的有關主張亦曾在《獨媒》轉載;余表示認同。

余慧明憶述2020年7月10日各方無法在生服務界初選選民資格認證爭議上達成共識,最終主辦方宣布初選結果只供參考,不具約束力。余慧明指事前戴耀廷曾建議如投票人數不理想的話再開會討論出選隊伍數目,初選後戴耀廷就指不用再開會了,但自己仍然相約其他參選人開會討論約束力問題,惟僅得劉凱文有出席,對方表示想成為自己「Plan B」,自己因路線不同而拒絕。
稱未留意中聯辦曾指初選或違法

辯方向余問及為何會出席2020年7月15日(初選結果公布後),由抗爭派召開的記者會;余表示忘記了是有人直接邀請她或是透過其競選團隊通知她出席。余指當她得悉舉行有關記者會時,她便認為抗爭派的抗爭意志比較堅定,與主流泛民有別,因此決定出席記者會。余稱在出席記者會前,已知道包括黃之鋒、何桂藍及岑敖暉等抗爭派人士出席,並指由於他們3人均會出席,所以相信那確是抗爭派記者會。

余認為有關記者會目的就如一個造勢大會,因為出席的都是立場進取的初選勝出者。法官陳慶偉指出於7月14日即記者會前夕,中聯辦曾發文章表示初選可能違法,余指當時未有留意。辯方指出記者會上與會者曾宣讀一份「抗爭派立場聲明」,有關聲明其後亦於網上社交媒體發放,更列明余為其中一個聯合撰寫人。余辯稱她實際上沒有參與撰寫聲明內容,只是撰寫者將所有出席記者會的抗爭派人士的名字加上,惟余承認同意有關聲明的內容。

余慧明提到7月15日戴耀廷在生服務界初選群組向參選人發訊息,指「結果已公布了,這群組的功能已完成。我一會兒把這群組刪除」。隨即退出群組。余慧明回想當時認為戴耀廷不會再參與其後協調,後來又從Facebook得悉區諾軒退出初選,趙家賢退出則不知情。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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