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保障婦女權益 推動社會發展

2023-08-24 00:00

受過教育的人都知道,性別平等是基本人權。而且,那也是一個社會得以和平、繁榮和可持續發展的必要基礎。由於普及教育和政府的推動,兩性平等在過去幾十年在很多國家都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在不少地區情況仍然不是很理想。甚至連聯合國都預計,如果按照目前的進展,估計需要300年才能結束童婚,需要286年才能縮小兩性在法律保護方面的差距,並消除所有歧視性的法律,需要140年才能讓婦女在工作場所平等地享有權力和擔任領導職位,需要47年才能讓兩性在各國議會享有平等的代表權。

當然,兩性平等的好處不光體現在理念層面。在香港,女性佔整體人口的54%,絕對可以算是能「撐着半邊天」。政府在去年的《施政報告》宣布要成立「婦女自強基金」這個資助項目,以支援婦女兼顧就業和家庭。從2023至2024年度起,「婦女自強基金」每年的撥款將由1千萬元加碼至2千萬元,以資助婦女團體和非政府機構舉辦的相關項目。

在筆者看來,政府的做法非常正確。增加資源以推動本港女性在家庭、職場和社會上的發展,再加上提供像託兒服務和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政策等實質的支援,就必定能進一步釋放潛在的婦女勞動力。這對目前香港多個行業都因為缺人而叫苦連天的情況,必定會帶來正面的紓緩作用。

其實,香港在兩性平等方面的根基打得不錯,早在1996年已經引入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並通過《基本法》、本地法律和行政措施,全面保障本港婦女在教育、政治、就業和勞工等多個範疇的權益。政府還通過訂立《2020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強化了反歧視條例的保障範圍,包括禁止共同工作場所使用者之間的騷擾行為,和我們近來經常在電視廣告裏看到禁止對餵哺母乳女性的歧視。

但香港在保障婦女權益方面仍有進步的空間。在上述良好的基礎上,政府需要確保香港恪守有關婦女事務的國際公約。在實際層面上,婦女工作涉及教育、就業、醫療、歧視、社會福利支援等多個範圍,政府有責任協調部門間的工作,以提供相關的協助。
劉仲恒醫生
放射科專科醫生、
香港大學公共衞生碩士、
團結香港基金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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