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條打人白衣男囚4年3月
2022-10-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〇一九年元朗「七二一」白衣人事件,六十四歲男子在西鐵站以藤條向途人施襲,又進入站內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往月台前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成。暫委法官王興偉昨指,被告並非主導,以辯方「幽默說法」就是「遲到早退」,但毋庸置疑事件當時對社會造成震撼,令不同政見人士進一步撕裂,考慮到被告高齡鋃鐺入獄,酌情扣減後判囚四年三個月。
王官判刑時指,被告程偉明當晚參與暴動約八至十分鐘,期間與其他白衣人襲擊黑衣人,並曾使用藤條,離開車站時又向其他白衣人招手,示意他們向月台進發,可見他積極參與暴動,惟非主導角色,如辯方「幽默的說法」就是「遲到早退一員」。事件造成多人受傷毋庸置疑,不過萬幸的是他們的傷勢並非十分嚴重。話雖如此,事件當時對社會造成震撼,從譁然、輿論可見一斑,並令不同政見人士進一步撕裂。
官指對社會帶來震撼
被告原被控暴動及有意圖傷人兩罪,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有意圖傷人罪脫,王官改裁定較輕的串謀傷人罪成。七二一事件中,至今共十名白衣人被控暴動、傷人等罪,首批八人案件去年七月於區院審結,當中七名被告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被定罪,分別判囚三年半至七年不等。至於唯一脫罪的王志榮,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DCCC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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