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条打人白衣男囚4年3月
2022-10-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〇一九年元朗「七二一」白衣人事件,六十四岁男子在西铁站以藤条向途人施袭,又进入站内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往月台前进,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串谋伤人两罪成。暂委法官王兴伟昨指,被告并非主导,以辩方「幽默说法」就是「迟到早退」,但毋庸置疑事件当时对社会造成震撼,令不同政见人士进一步撕裂,考虑到被告高龄锒铛入狱,酌情扣减后判囚四年三个月。
王官判刑时指,被告程伟明当晚参与暴动约八至十分钟,期间与其他白衣人袭击黑衣人,并曾使用藤条,离开车站时又向其他白衣人招手,示意他们向月台进发,可见他积极参与暴动,惟非主导角色,如辩方「幽默的说法」就是「迟到早退一员」。事件造成多人受伤毋庸置疑,不过万幸的是他们的伤势并非十分严重。话虽如此,事件当时对社会造成震撼,从哗然、舆论可见一斑,并令不同政见人士进一步撕裂。
官指对社会带来震撼
被告原被控暴动及有意图伤人两罪,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有意图伤人罪脱,王官改裁定较轻的串谋伤人罪成。七二一事件中,至今共十名白衣人被控暴动、伤人等罪,首批八人案件去年七月于区院审结,当中七名被告黄英杰、林观良、林启明、邓怀琛、吴伟南、邓英斌及蔡立基被定罪,分别判囚三年半至七年不等。至于唯一脱罪的王志荣,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
案件编号:DCCC5/2022。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