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入境主任認圖拍下屬裙底認罪

2022-10-22 00:00

入境處強調,重視人員行為操守。
入境處強調,重視人員行為操守。

(星島日報報道)四十七歲男高級入境主任今年二月十日在辦公室內借工作事宜叫女下屬入房,待對方彎腰操作電腦時把手機放在文件夾內擺動,意圖偷拍對方裙底。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辯方求情指,原本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但遭拒絕,被告隨即決定認罪。裁判官李志豪將判刑押後至下月四日,待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下月4日判刑准保釋    

入境處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由於案件仍進行司法程序,故不宜作任何評論。入境處強調,一向非常重視人員的行為操守,如任何人干犯刑事罪行或作出不當行為,必定會嚴肅跟進及處理,對其違法行為絕不姑息。 

案情指,二十六歲事主X與被告羅懿誠同在位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七層(禁區)南離境大堂的辦公室上班,因X的直屬上司休假,故被告暫代為她主管,二人僅為點頭之交,先前共事過三至四次。案發當日X上身穿制服,下身穿裙子配肉色絲襪,被告着她入房協助。X站在桌前微微彎腰,坐在電腦椅的被告查詢內部系統的事宜,X專注電腦熒幕而沒有為意。但當她成功找出搜尋引擎轉身時,被告顯得不以為然,不像有認真聽她解答。
事主告知男友報警

被告其後將凳子拉近進一步靠近X,並且持續問工作上的問題,X再轉身看到被告拿A4文件夾並把手提電話放入內。X認為被告行為可疑,遂側身以左眼瞥看他的舉動,發現被告電話的三分二展露出來。X感到害怕,隨後在被告再提問時借故離開房間,將事件告知同事和男友,並報警處理。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叫X入房,但對其他提問一概無回應。

案件編號:WKCC 30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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