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龔如心遺產 毋須邀總理等人管理
2022-10-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指定由聯合國秘書長、國務院總理和香港特首三者組成監管機構去監管慈善信託,涉及逾一千四百億港元遺產的華懋慈善基金,目前以受託人形式持有,基金、律政司司長和遺產管理人未能就遺產管理方案達成共識。法官鮑晏明昨在高等法院指聯合國秘書長及國務院總理不屬本港司法管轄權之內,法庭無權任命。鮑官認為如由基金受託,基金須財政穩健,理事須廉正稱職,經驗豐富。法庭將於年底有進一步裁斷。
與訟方分別為法定「慈善事務守護者」律政司司長、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及作為遺產受託人的華懋慈善基金。
判詞指遺囑首要目標在由華懋慈善基金受託遺產以達致慈善目的,故慈善目的為先,華懋慈善基金次之,基金僅屬當中媒介,並非慈善信託的必然組成部分,基金早在龔逝世前近二十年設立,並非管理遺產的預訂信託機構,理事成員更已大幅改變,故慈善事業中基金並非不可取代,法庭有權委託其他受託人。
多宗投資虧損有可疑
基於信託市值龐大,結構複雜,遺囑內沒有詳細機制決定如何管理,鮑官認為如由基金管理,法庭可施加條件。首先基金要確保財政穩健,有足夠償還能力,報告顯示基金二○一八、一九年連年虧損約四十六及五十億港元,其後兩年收窄為二百五十萬元。
報告另外提到,有兩筆涉及二千七百萬元及一千五百萬元的貸款,分列作非經常債務及經常債務,前者用作支付陳振聰假遺囑案法律費用,又捲入商人陳書春案及林義雄案,基金分別被指控借貸五千萬元及四千二百萬元,審結待判。
其次要求基金理事廉正稱職,經驗豐富,惟證供顯示近年理事涉及多宗可疑交易。龔如心胞弟龔仁心被指同意僱用一家英屬處女群島公司以影響內地司法換取有利結果,現遭該公司申索近九億半人民幣;華懋旗下一家子公司在廈門投資一億二千萬,龔仁心有份轉移五千萬到基金支付爭產法律費用;華懋時任行政總裁許業榮主張在佛山投資近五億元在一地產項目,最終損失三億;缺乏盡職調查下收購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當中遺產前管理人懷疑涉及利益衝突,損失七千萬元;投資近一億美元到新晉私人股票基金,而其總監往績可疑,損失一千六百萬美元。而基金是否財政穩健,理事是否廉正稱職,判詞暫不定論。
將進一步判定具體詳情
龔如心遺囑指定由聯合國秘書長、國務院總理和香港特首三者組成監管機構去監管慈善信託,判詞認為上述意願僅屬請求而非強制,不預設由上述三人組成,法庭有權拒絕並委託他人出任監管機構成員,而成員須負受信責任。判詞續指聯合國秘書長及國務院總理不屬本港司法管轄權之內,有別於中港憲制架構,國務院總理不受本地管轄,而聯合國秘書長則有外交豁免權,法庭無法逾越故無權任命。最後判詞提到月內審訊將進一步判定管理方案具體詳情。
案件編號:HCMP 85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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