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案法官:自由非無遠弗屆

2022-07-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名前香港言語治療師工會理事,涉嫌參與出版《羊村》系列繪本(見圖),全部人否認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昨於區院續審。辯方在結案陳詞中指,各被告只是行使法律授予的表達自由,他們對政府的批評屬合法,又指繪本無指名道姓,無任何用字遣詞具煽動性,每人對繪本內容可能有不同理解。法官郭偉健關注自由非無遠弗屆,有時候應當有所限制。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續審。

五名被告依次為二十六歲黎雯齡、二十七歲楊逸意、二十八歲伍巧怡、二十五歲陳源森及二十六歲方梓皓。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續陳詞並舉例指,本案各被告角色有異,黎負責分派刊物,楊承擔出版的費用,陳和方則分別擁有電子檔案和管有電子器材,顯示他們對事件知情並參與其中,符合共謀的定義。
辯方稱批評政府合法

辯方大律師黃廷光認為,繪本中的「羊」和「狼」同屬虛構角色,每個人對其中內容可有不同詮釋,而且意思可隨時間演變。而工會成立之初已有既定政治取向,過往亦曾向不同政府部門反映意見,可見會方有合法目的。辯方強調被告作合法批評,希望反映香港的現況,當中包含了對家園的關愛。被告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解釋,留意到小朋友問及社會事件的來龍去脈時,家長未必知道如何解釋,故以比喻和童話故事表達會更易理解。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八五四—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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