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銘等8人違限聚上訴 法官押後10月中宣判

2022-07-21 00:00

社民連聯同工黨前年五一勞動節,分開兩邊在政總外請願。
社民連聯同工黨前年五一勞動節,分開兩邊在政總外請願。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五一勞動節社民連吳文遠及黃浩銘、工黨等八人到政總外請願,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去年被裁定違反限聚令,被判入獄兩周,緩刑一年半。八人不服定罪及刑罰,為首宗限聚令上訴至高等法院的案件。上訴方指他們八人分兩組相距一點五米,又戴口罩示威,表現克制,認為定罪實屬過嚴。律政司一方昨陳詞指,相距一點五米非開脫理由,而八人示威期間有互動交談,橫額口號互相呼應,故亦應視為同一群組。案件將於十月十八日宣判。
律政司一方解釋要判斷是否同一個受禁群組聚集涉及多項因素,即使八人分成兩邊,之間相距一點五米亦不等於兩個群組。律政司提到案發時八名上訴人四人一組,各組手持相同橫額爭取勞工權益,口號互相呼應,顯示有事先組織;兩組人曾靠近站立,互有商量;聚集時長逾十一分鐘,即使眾上訴人主觀意願區分為兩群組亦不濟事,建議法官應考慮上述客觀事實,裁斷八人屬同一群組。
口號互呼應顯示事先組織    

上訴方質疑是次限聚令執法檢控違憲,侵犯了《基本法》保障的和平集會示威權利,律政司反駁指新政府設有專家委員會提供意見進而設下限聚令來防疫,可見執法並非顯然缺乏合理基礎。律政司續指疫情下政府有責任訂立措施來保障市民生存權,不可偏重示威權利,而且限聚令限制有限,只規管人數,不影響示威內容和自由,上訴人等亦在多次警告不果下方遭票控,故應通過相稱性測試。
上訴方指遭刑事定罪過嚴

上訴方反駁上訴人當時戴上口罩示威,做法克制,若上訴人結果仍遭刑事定罪實屬過嚴,會導致寒蟬效應,又指法庭應具衡量上訴人有否對公共生構成過分威脅。黃浩銘補充雖然要考慮共同目的,但群組間社交距離及持續時間更形重要,另外五一遊行多年來首度取消,上訴人已盡力依從防疫措施,足見上訴人重視市民生存權,而示威權亦不應忽視。黃浩銘狠批︰「高官權貴食飯飲酒,佢哋就真係令限聚令蕩然無存喇!」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一八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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