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誘九折套現消費券
2022-04-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消費券今天開始發放,隨即衍生另類「套現」商機,本報記者「放蛇」揭發,有商戶透過社交媒體游說市民前往其店鋪使用消費券購物,繼而支付現金九折回收產品,似欲「走法律罅」無本生利;有人則表示可陪同市民在商場購買指定貨品,之後以八五折收購產品,聲稱是合法交易。有大律師指出,若有人和他人達成協議,使用消費券購物後再收取現金出售產品,雙方均涉嫌欺騙政府,或干犯欺詐罪行,市民勿以身試法。
政府今天起發放第一階段、金額五千元的電子消費券,日前已有不少人通過社交媒體發布「消費券套現」帖子,表示可支付現金收購消費券,記者於是以客人身分向發帖者查詢,發現他們企圖「走法律罅」賺取利潤。
另有商場陪購指定產品套現
記者根據店主提供的地址到場視察,發現該店主要售賣手機及相關配件,亦向客人收購二手手機,店內和店門位置均張貼了歡迎使用消費券的宣傳海報。記者隨後再與店主聯絡,查問該「套現」交易是否犯法,對方稱一直從事「舊機換新機」生意,強調客人以消費券購買手機,之後向他出售該部手機是「沒有問題」。
除了商戶利用折扣「套現」方式牟利,也有人利用買賣貨品方法無本生利,記者聯絡其中一名發帖者,對方表示可相約今天同往將軍澳,在商場以消費券購買他指定的禮券,步出店門後馬上以八五折現金收購,「一齊買嘢,完成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如使用八達通,可先購買三千元禮券,之後前往便利店領取餘下一千元消費券,再購買禮券。
大狀:涉嫌欺騙政府
被問及以「一買一賣」方式「套現」是否犯法時,對方強調絕對合法:「我賺你二、三百(元),值唔值得去犯法呢?而家係正常使用消費券,你用你嘅消費券去買嘢,買完嘢件貨(品)唔鍾意,賣畀我,我平啲買返去,你覺得會唔會犯法先?」
大律師陸偉雄了解相關交易手法後表示,政府原意希望市民使用消費券消費,並非憑此「套現」,若市民和任何人達成協議,首先使用消費券購物,再由對方用現金回購,雙方涉嫌欺騙政府,或干犯欺詐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但若市民透過消費券購物後,後來不喜歡產品,因而轉售他人,由於此舉屬於真誠消費,事前沒與他人達成任何協議,故此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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