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滋擾法庭六「旁聽師」

2022-04-07 00:00

前職工盟副主席鄧建華,遭國安處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
前職工盟副主席鄧建華,遭國安處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去年底獨家報道,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將大部分反修例示威案件外判給私人大律師擔任檢控官,結果他們在庭內庭外被俗稱「旁聽師」的人士出言攻擊,當中包括今年初審理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六四」集會期間遭旁聽者發出「噓聲」滋擾,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深入調查後,昨早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前職工盟副主席鄧建華等六人,初步調查指他們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在不同法院旁聽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外判檢控官遭欺凌,國安處拘捕「旁聽師」。被捕六人包括四男二女,年齡介乎三十二至六十七歲,眾人分別被帶往六警署扣留調查,包括上月三十一日因職工盟未有根據《社團條例》依時向警方提交資料被國安處帶署協助調查的三十二歲前職工盟副主席鄧建華,以及多番在反修例示威期間被捕、報稱是攝影師的公民記者「朝雲」蕭雲龍、五十九歲教會牧師彭滿圓、六十七歲無業婦人趙美英和四十四歲無業女子李詠琴,還有一九年九月被警員查獲背囊藏有頭盔及護眼罩等示威物資、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時任政府貿易署貿易主任的五十二歲男子蘇逸佳。
引起對香港司法憎恨

警方昨發出新聞稿表示,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早在天后、旺角、牛頭角、荃灣、上水及長洲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名拘捕六人。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在不同法院,包括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人員同時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住所,檢取一批懷疑與案有關物品,包括串謀到法庭作出滋擾行為的記錄。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大眾切勿以身試法。

本報去年十二月十六日獨家報道,反修例示威案件陸續提堂,由於案件數量眾多,而且涉及不同性質,例如暴動、縱火、掟氣油彈和襲警,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將大部分案件外判給私人大律師擔任檢控官,結果他們遭支持「黑暴」人士怨恨而慘成「箭靶」,在庭內庭外被俗稱為「旁聽師」的人士以言語攻擊,例如遭旁聽者在庭內大聲吶喊、拍手掌及起哄滋擾,記者亦曾目擊旁聽者不滿「手足」被判監刑期過長,在庭內庭外大聲疾呼,部分人更尾隨外判大狀或律師步出法院,以「忠誠廢物」、「有報應」等言論作出指罵,甚至休庭期間跟隨外判大狀進出洗手間,未知有何意圖,外判大律師或律師曾向裁判官反映相關問題,但有裁判官不予理會。
審訊鄒幸彤 旁聽人士叫喊

另前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去年透過社交平台及報章發文,呼籲公眾六月四日晚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本年一月四日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其間她宣讀「六四」死難者家屬證詞作為案件背景,旁聽人士聞言起立鼓掌,揚言「支持鄒大律師」,裁判官陳慧敏隨即怒斥法庭是莊嚴的地方,在場人士不得擾亂秩序,警告「法庭唔會姑息任何意圖擾亂秩序嘅人,呢度唔係表演場所」,但庭內「旁聽師」繼續發出「噓聲」,甚至有人大喊「做得出怕乜認」,多名在庭內拍手的旁聽者站立承認「擾亂秩序」,陳官吩咐庭警記錄其中四人的身分證號碼,但仍有旁聽人士繼續起哄大叫,承認自己有份鼓掌,陳官隨即驅趕他們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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