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環暴動 13人判42至48個月

2022-04-07 00:00

學生 何栢耀 入教導所
學生 何栢耀 入教導所

(星島日報報道)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上環暴動,四十四人事後分三案被控,第三宗案件經審訊後,除了案發時十七歲的男學生認罪外,其餘十四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名成立,當中包括教師、護士及飛機師。主審法官練錦鴻昨判刑指,「年輕人並非十惡不赦的暴徒,但易受熾熱氣氛影響,相信有別有用心的人支持,讓他們得以參與這場『血腥嘉年華』,最後需要付出代價的只有空有熱血、有勇無謀的年輕人。」本案暴動癱瘓了差不多半個港島,痛斥示威者自挾其高尚理念,卻犧牲他人財產自由,導致社會處於恐懼,破壞社會和諧與互信,以致香港的國際聲譽,判其中十三名被告監禁四十二至四十八個月,二十四歲裝修工及案發時十七歲的認罪男生則分別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

練官強調,當日至少五百至一千名示威者參與暴動,部分人在場派發物資、以手勢作指揮等,並按照警方行動推進退後,可見暴動由多個組織策劃安排進行。再者,示威者曾用汽油彈、磚頭、弓箭彈叉、放滿燃燒紙皮的手推車等挑釁警方,事件中未有造成傷亡,非因示威者有所節制,而是警方的嚴謹策略。

認罪男生判入教導所

案發於港島區心臟地帶,暴動為公眾帶來極大滋擾,破壞了香港引以為傲的和平、務實及安全的國際聲譽。此外,示威為社會帶來進一步分化,示威者口中崇尚的自由民主實質是專制,扼殺和平理性討論空間。損毀設施雖可短期內修復,惟香港社會和諧和國際聲譽卻不能。

練官指,各被告年輕,假以時日將會成為社會接班人,惟別有用心的關鍵領袖、自詡為年輕人導師及看熱鬧的人給予道德上支持,以致他們參與這場「血腥嘉年華」。年輕人入世未深及衝動,法庭在判罰年輕人時往往感到困難,惟此並非任意妄為的的理由,每個人均需為行為付上代價,望各被告經一事長一智。
包括機師教師學生護士

二十五歲兼職侍應陳澤峰、二十七歲教師布紫晴、二十二歲學生梁志鵬、三十歲劉耀銓、二十一歲學生廖紫婷、二十四歲無業李樹樺、二十二歲無業張雯曦被判囚四十八個月;二十二歲學生彭雨彤、三十歲護士陳永琪囚四十六個月;二十四歲廚師陳偉林囚四十五個月;三十四歲廚師楊位醒囚四十四個月;三十三歲飛機師廖頌賢囚四十二個月;二十四歲裝修工胡嘉俊及認罪的二十歲學生何栢耀分別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二〇——二〇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