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暴動案拒換官 主審法官否認不公

2021-05-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七二八」上環暴動案的二十三名被告上周五踏入第五十二日審訊,距離審結僅餘八天。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早前代表十二名被告罕有地要求撤換主審法官陳仲衡,理據包括陳官太早排除辯方抗辯理由;對部分大狀作出嚴厲批評;以旁觀者角度而言,陳官與部分大狀交流有嘲諷及挖苦。陳官昨裁決時強調需有效利用時間,否認對控辯雙方有極端不同態度,亦無過早排除辯方抗辯及限制盤問,強調自己「對事不對人」,不影響審訊公平性,遂駁回「自我炒魷」的申請。

陳官指,聆訊長達六十日對被告必然構成壓力,部分被告亦病倒。另因涉及公帑,部分辯方大狀須出席另一宗即將開審的社運案件,須有效利用法庭時間資源。故當部分辯方大律師重複提問時,法庭介入僅屬履行法官職能,並無限制辯方盤問。

陳官另表示對當日是否出現暴動持開放態度,無過早否定辯方抗辯理由;在控方主問時亦曾提出反對,對控辯雙方待遇無極端不同。陳官強調自己「對事不對人」,無攻擊大狀,只認為辯方重複證人供詞會拖延聆訊時間,與大狀蓄意拖延案件而違反專業操守不同,終駁回申請。

十二名申請被告為張智麟、徐慶鈞、陳希雋、林少峰、蔡澤新、楊智昇、黃頌恩、李少康、周錦濤、黃飛鴻、譚伊婷、黃柏賢。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七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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