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錯處方懲處疑過輕 死者家屬求覆核

2021-05-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醫務委員會早前就一宗醫生涉嫌錯誤處方藥物,導致一名末期腎衰竭病人藥物中毒,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的事件進行紀律研訊。涉事醫生承認指控,被判處停牌三個月,緩刑十八個月。死者家屬昨日召開記者會,批評醫委會對待專業失當的醫生過於「仁慈」,認為有關懲處過輕,又稱涉事醫生事發至今無作出慰問,質疑他未有感到內疚,要求研訊小組在星期五的限期前作出覆核。

五十一歲男死者阿強患有末期腎衰竭,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因痛風向普通科醫生巫浩源求醫,並先後獲處方「秋水仙鹼」及「甲氨蝶呤」藥物,一周後出現腹瀉、血壓低等症狀,經涉事醫生撰寫轉介信後,轉往東區醫院內科病房。三天後,病人情況急速惡化,醫院藥劑師當晚向巫查詢後,才得悉死者曾服用轉介信未有提及的「甲氨蝶呤」藥物,醫院評估病情由兩款藥物中毒引起,病人最終在隔日凌晨去世。

醫委會於上月三十日就事件進行紀律研訊,判巫停牌三個月,緩刑十八個月。死者遺孀盧女士昨情緒激動,認為事件牽涉人命,只判停牌三個月不公平。死者胞姊劉太亦認為判決對家屬欠缺交代,亦無法彰顯公義,坦言「等咗四年,對結果好不滿。」她強調巫並非一時疏忽,而是涉四度處方錯誤藥物,「是疏忽了很多次」。她又指,「由始至終沒收過他一次慰問」,質疑巫未有因事件感到內疚。

有風濕科醫生表示,「秋水仙鹼」如用在有腎病病人身上均須減少分量,一般只會安排服食零點二十五毫克,再觀察患者有否出現副作用如肚瀉,才安排是否繼續服食。他解釋,因腎病患者未必可以排出藥物的毒性,增加中毒風險。他透露,現時一般會處方類固醇及生物製劑等無副作用的藥物治療痛風。至於「甲氨蝶呤」則會用於有乾癬性關節炎的患者,如患者同時有腎病,分量亦會相應減少。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二十一條「研訊小組的紀律處分權力」,研訊小組可在研訊完結後十四日內,主動作出覆核。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因該醫療事件發生超過三年,難以向該醫生提出民事索償,有關覆核期限將在星期五屆滿,冀社會大眾能關注事件,讓醫委會還家屬一個公道。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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