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环暴动案拒换官 主审法官否认不公

2021-05-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七二八」上环暴动案的二十三名被告上周五踏入第五十二日审讯,距离审结仅馀八天。辩方大律师关文渭早前代表十二名被告罕有地要求撤换主审法官陈仲衡,理据包括陈官太早排除辩方抗辩理由;对部分大状作出严厉批评;以旁观者角度而言,陈官与部分大状交流有嘲讽及挖苦。陈官昨裁决时强调需有效利用时间,否认对控辩双方有极端不同态度,亦无过早排除辩方抗辩及限制盘问,强调自己「对事不对人」,不影响审讯公平性,遂驳回「自我炒鱿」的申请。

陈官指,聆讯长达六十日对被告必然构成压力,部分被告亦病倒。另因涉及公帑,部分辩方大状须出席另一宗即将开审的社运案件,须有效利用法庭时间资源。故当部分辩方大律师重复提问时,法庭介入仅属履行法官职能,并无限制辩方盘问。

陈官另表示对当日是否出现暴动持开放态度,无过早否定辩方抗辩理由;在控方主问时亦曾提出反对,对控辩双方待遇无极端不同。陈官强调自己「对事不对人」,无攻击大状,只认为辩方重复证人供词会拖延聆讯时间,与大状蓄意拖延案件而违反专业操守不同,终驳回申请。

十二名申请被告为张智麟、徐庆钧、陈希隽、林少峰、蔡泽新、杨智升、黄颂恩、李少康、周锦涛、黄飞鸿、谭伊婷、黄柏贤。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七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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