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环暴动案拒换官 主审法官否认不公
2021-05-11 00:00
陈官指,聆讯长达六十日对被告必然构成压力,部分被告亦病倒。另因涉及公帑,部分辩方大状须出席另一宗即将开审的社运案件,须有效利用法庭时间资源。故当部分辩方大律师重复提问时,法庭介入仅属履行法官职能,并无限制辩方盘问。
陈官另表示对当日是否出现暴动持开放态度,无过早否定辩方抗辩理由;在控方主问时亦曾提出反对,对控辩双方待遇无极端不同。陈官强调自己「对事不对人」,无攻击大状,只认为辩方重复证人供词会拖延聆讯时间,与大状蓄意拖延案件而违反专业操守不同,终驳回申请。
十二名申请被告为张智麟、徐庆钧、陈希隽、林少峰、蔡泽新、杨智升、黄颂恩、李少康、周锦涛、黄飞鸿、谭伊婷、黄柏贤。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七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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