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女童受虐致死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

2021-04-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歲女童在一八年疑遭長期虐待致死案,陪審團由周一退庭商議逾十三小時後,昨於高院裁定三十歲生父及繼母謀殺罪名成立,另裁定五十七歲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死者女童及其在生的八歲兄長幾乎每天被藤條及拖鞋打,又被剪刀「篤」心口,被逼捱餓、吃家人的殘羹冷飯、罰跪罰站、玩「飛高高」和「扮超人」遊戲。女童死前一晚被罰在客廳地上「無睡袋,無被冚」,最終因傷口細菌感染引致敗血症死亡,法醫發現女童全身有多達一百三十三處傷口。生父及繼母在本案開審前已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辯方律師今將為三名被告求情,黃崇厚法官定於本月二十日判刑,並下令原獲准保釋外出的繼外婆還柙候判。

三十歲生父,任職運輸工人及三十歲繼母,被裁定於二〇一八年一月六日在香港謀殺五歲女童Z。五十七歲繼外婆,任會計文員,則被裁定於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至二〇一八年一月六日期間,故意虐待及忽略五歲女童Z及其七歲兄長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Z及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及健康損害。生父及繼母在開審前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律政司在庭上透露二人否認謀殺罪,但願意承認誤殺罪,惟不獲律政司接納。三人得悉結果後面無表情,一直低頭聆聽。

控方案情指,女童生父與前妻M誕下男童X與女童Z,生父及繼母於二〇一六年結婚,繼母另與其前夫育有女童Y,繼母婚後帶同Y搬入祖母家同住,而生父及繼母在二〇一七年八月帶X、Y及Z到繼外婆家同住。生父被指對小孩子欠缺耐性,脾氣暴躁,會以體罰方式教訓子女。

一家大小搬到繼外婆家後,X及Z屢遭生父及繼母虐打及體罰,很多時不得與Y、生父、繼母及繼外婆同枱食飯,只可吃他們的殘羹冷飯,一旦X及Z頑皮便會被逼玩「飛高高」和「扮超人」遊戲或罰跪罰站等作懲罰。

X作供時指自己曾被藤條打並被剪刀「篤」心口,「爸爸打到好攰,就到媽媽打」,又曾被罰連續十五天沒有吃飯或喝水,但認為「自己做錯事,要受到教訓,要自己承受」,「我頂住唔出聲,瞓覺嗰陣時發夢自己食咗嘢所以唔肚餓」。

繼外婆目睹兩兄妹被虐待仍視若無睹,很少會勸女兒及女婿停手,更會打兩兄妹手板或以藤條打兩兄妹。當兄妹被罰捱餓時,繼外婆亦不會提供食物給兄妹。辯方律師指生父沒有以剪刀「篤」兒子心口,只曾用拖鞋輕力拍其頭頂,又指男童拒絕繼母向他提供食物,男童一概表示不記得。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以專家證人身分在本案作供,指女童的主要器官均受到沙門氏菌及金黃葡萄球菌感染,最終出現嚴重敗血症致死。他認為若女童沒有受虐受傷,或在受虐後及早治療,便不會有細菌入侵傷口以致死亡。何昨在facebook發文指本案為不折不扣的人間慘案,希望事件可以喚醒社會,多加留意虐兒事件,切勿「各家自掃門前雪」,應在兒童有需要的時候及時施以援手,何亦希望公義得到彰顯的同時女童能早日安息。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十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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