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女童受虐致死 生父继母谋杀罪成
2021-04-14 00:00
三十岁生父,任职运输工人及三十岁继母,被裁定于二〇一八年一月六日在香港谋杀五岁女童Z。五十七岁继外婆,任会计文员,则被裁定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至二〇一八年一月六日期间,故意虐待及忽略五岁女童Z及其七岁兄长X,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Z及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及健康损害。生父及继母在开审前承认两项残暴对待儿童罪,律政司在庭上透露二人否认谋杀罪,但愿意承认误杀罪,惟不获律政司接纳。三人得悉结果后面无表情,一直低头聆听。
控方案情指,女童生父与前妻M诞下男童X与女童Z,生父及继母于二〇一六年结婚,继母另与其前夫育有女童Y,继母婚后带同Y搬入祖母家同住,而生父及继母在二〇一七年八月带X、Y及Z到继外婆家同住。生父被指对小孩子欠缺耐性,脾气暴躁,会以体罚方式教训子女。
一家大小搬到继外婆家后,X及Z屡遭生父及继母虐打及体罚,很多时不得与Y、生父、继母及继外婆同枱食饭,只可吃他们的残羹冷饭,一旦X及Z顽皮便会被逼玩「飞高高」和「扮超人」游戏或罚跪罚站等作惩罚。
X作供时指自己曾被藤条打并被剪刀「笃」心口,「爸爸打到好攰,就到妈妈打」,又曾被罚连续十五天没有吃饭或喝水,但认为「自己做错事,要受到教训,要自己承受」,「我顶住唔出声,瞓觉嗰阵时发梦自己食咗嘢所以唔肚饿」。
继外婆目睹两兄妹被虐待仍视若无睹,很少会劝女儿及女婿停手,更会打两兄妹手板或以藤条打两兄妹。当兄妹被罚捱饿时,继外婆亦不会提供食物给兄妹。辩方律师指生父没有以剪刀「笃」儿子心口,只曾用拖鞋轻力拍其头顶,又指男童拒绝继母向他提供食物,男童一概表示不记得。
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以专家证人身分在本案作供,指女童的主要器官均受到沙门氏菌及金黄葡萄球菌感染,最终出现严重败血症致死。他认为若女童没有受虐受伤,或在受虐后及早治疗,便不会有细菌入侵伤口以致死亡。何昨在facebook发文指本案为不折不扣的人间惨案,希望事件可以唤醒社会,多加留意虐儿事件,切勿「各家自扫门前雪」,应在儿童有需要的时候及时施以援手,何亦希望公义得到彰显的同时女童能早日安息。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二十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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