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信伍健偉會危害國安
2021-04-02 00:00
杜官在書面理由中指,律政司提出伍健偉有堅定意志去支持「香港獨立」,有決心分裂國家,而且伍長期投身社會運動,政治聯繫強,故反對伍保釋。伍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立法會換屆選舉已被無限期押後,故不存在重犯與本案類似行為的風險,而且即使伍政治聯繫強並有參與社會運動經驗,亦不代表伍會繼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杜官考慮雙方陳詞及伍提出的保釋條件後,認為有充足理由相信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批准律政司的保釋覆核,拒絕伍保釋。
律政司表示鄭達鴻曾出席民主派初選論壇,而鄭去年已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鄭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則指,鄭去年表明會遵守《港區國安法》,而且鄭已宣布退出公民黨及不再從政,從政生涯屬短暫,比起堅定決心更像只是隨波逐流及缺乏熱情,現已沒有政治聯繫去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杜官認為有充足理由相信鄭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批准鄭以現金十萬元及人事擔保一百萬元保釋外出。
黃碧雲被指已簽署初選提名表,有意圖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故不應批出保釋。黃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指,黃出席公開選舉論壇時,被取笑她不支持「攬炒」,黃亦未有像其他被告般簽署「墨落無悔堅定抗爭」的立場聲明書。杜官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黃碧雲獲釋後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批准黃以其現金十萬元及人事擔保十萬元保釋外出。案件編號:高院就准予保釋的決定而作出的覆核申請一一○、一一三及一一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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