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設計師管17吋電筒否認藏武

2021-03-31 00:00

被告舞台設計師江祈璋(橫間條衫)。
被告舞台設計師江祈璋(橫間條衫)。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五歲舞台設計師於去年二月涉在九龍灣Megabox參與「和你lunch」活動時管有一支十七吋黑色棍狀電筒。昨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被告解釋「我做舞台設計嘅,支黑色電筒舞台照明用」。代表控方的女大律師陳文慧質疑被告稱集會與網上聯署邀請美國疾病控制專家來港協助抗疫有關的說法純屬虛構,反問「點解要搵美國幫手抗疫,最渣係佢,佢好叻咩」,案件延至下月二十二日裁決。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事實指出,當日下午兩時許,被告江祈璋於九龍灣常怡道被警員截查,背囊被搜出一支黑色棍狀電筒、一面美國國旗、銀色伸縮棒及手套等物品,遂被警員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被告自辯稱,當日與五至六名朋友到零碳天地參加抗疫集會,派發口罩及搓手液等抗疫物資,當時有網上聯署活動邀請美國疾病控制專家來港協助抗疫,抗疫集會與該網上聯署有關。被告在接受盤問指,當日是為了聯署聲明及參與抗疫集會,事前不知現場有「和你Lunch」,他到了現場才知悉有相關示威活動。他到場只是與友人派發抗疫物資。

被告解釋自己在舞台工作,需要穿黑色衣服,以便低調工作,在其背囊找到的黑衫黑褲黑手套,全屬工作之用。至於伸縮棍則可用作旗桿。陳大狀質疑,假如工作地方環境黑暗,僱主不可能不提供電筒。被告強調公司當時並無提供,若向公司申請可能有牽涉行政方面的麻煩,電筒其實很便宜,「自己買就算」。

外聘控方大律師陳文慧盤問時自言孤陋寡聞,「未聽過呢個聯署」,要求被告可否提供相關聯署資料。被告表示「我o依家手上無」,陳大狀直指聯署屬虛構,被告並不同意。陳大狀續追問「點解要搵美國幫手抗疫,最渣係佢,全世界,佢好叻咩」,為何要找美國幫忙。被告稱,當時疫情剛開始,覺得外國專家可能幫到香港。

陳大狀指,很多舞台從業員因疫情嚴重而無工開,直指被告「講大話,砌詞狡辯」,被告管有電筒非工作需要,而是前往參加「和你Lunch」,亦可用電筒打人,被告又帶了「黑衣、黑褲、黑手套」,實屬「典型黑暴使用裝束,而不是工作使用」。辯方大狀反對此提問,陳大狀再問被告有否見過身穿黑衫黑褲及戴黑色手套的人襲擊他人,被告表示「我睇新聞知道。」

當日拘捕被告的警員陳偉倫(譯音)表示,他到達宏照道近零碳天地時,留意到有七人身穿黑色衣物聚集,其中一人揮舞美國國旗。另外亦有約一百名便裝市民在常悅道及宏照道交界聚集,「打圈遊行」。約下午兩時留意到被告㩦帶一個大背囊,懷疑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於是上前截停搜查,並搜出涉案棍狀電筒,打開電筒發現內有電芯,並有兩條分別紅色及黑色電線,當中黑電線斷成兩截。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一四四三—二〇二〇。

外聘控方大律師陳文慧。
外聘控方大律師陳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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