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2021-03-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人大常委會的完善香港選舉的決定包括設立負責審查選委會、特首及立法會候選人資格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委員會由幾位特區主要官員擔任,委員會如對參選人忠誠有疑問,會將個案交予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警方國安處開展審查工作,作判斷後會向委員會提審查意見書。由於《港區國安法》列明國安委檢視的資料不能透露,林鄭強調有關決定不能提訴訟,不受司法覆核,審查過程和意見書亦不會公開。

林鄭月娥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人大常委會決定,她展示政府已預先製作的小冊子,預告政府未來三項重要工作,包括向公眾解說,處理本地立法工作;以及安排三場選舉,包括選委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

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兩個附件規定,日後行政長官候選人、選委會候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都要經資格審查組員會審核。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由特區政府列明,林鄭月娥透露成員不會很多,由幾位特區主要官員擔任。她認為有關人士有管治經驗、全部由特首提名及由中央委任,對中央而言是充分信任的人。她稱,有意見認為委員會要中立、無政黨背景,又擔心成為委員後會被起底、制裁等,故由主要官員擔任適合,規格對於公平公正有保障,認為不是行政干預,而是適當安排。

委員會如果對參選人在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的問題上有疑問,將個案交予國家安全委員會,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會開展審查工作,作判斷後會向委員會提出審查意見書,資委員再根據意見書作決定是否取消有關人士的參選資格。林鄭強調有關決定不得提訴;由於《港區國安法》列明國安委檢視的資料都不能透露,因此審查過程和意見書亦不會公開。

被問到警方有權篩選參選人是否警權過大,林鄭指並非政府選擇將工作交予警務處,而是《港區國安法》列明警務處處理進行反干預調查和開展國家安全審查,是「依法辦事」;而且國安處有這方面人手、資源,故當局善用警隊資源。

有記者質疑選委會一半議席是中央相關機構,例如國家財政部、中科院香港院士等國家機構成員或其委聘的人士提名,難以確保選委熟悉香港。林鄭指,界別分組由提名產生的做法一直存在,今次改制後會有一百五十六個席位由提名產生,分布於不同界別。但並非中央提名,提名者是香港人,機構是和內地有關的香港分部。

林鄭舉例,負責提名科技創新界選委的是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的香港院士,成員包括支志明、鄭耀宗、黃乃正、任詠華和梁智仁五名教授,反問這些人為何是不熟悉香港。她又說,這些人士正正是她希望能夠在局面穩定後參加政治體制,參與管治香港的人。

她亦不同意高教界被「連根拔起」的說法,而是與教育界合併,反問「教育就教育」,為何要再細分高教和中、小、幼、特教?又指立法會只有一個教育界議席,強調安排合理。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