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場破窗智救四命 餐廳東主膺好市民
2021-01-12 00:00
警方今午在警察總部舉行「好市民獎」二〇二〇頒獎典禮,即場向八十人頒獎,有關典禮盛況及部分得獎者個案的短片,將於今晚九時在「香港警察」facebook平台首播,希望更多市民知道箇中好人好事,鼓勵大眾齊當好市民。
八十名得獎者中,四十二歲姓林餐廳東主同時榮獲「全年好市民獎」,皆因他憑藉勇氣和智慧深入火場,成功挽救四人性命。他憶述,位於其餐廳對面的元朗洪水橋翠珊園一幢大廈一樓某單位廚房,去年四月二十五日晚發生火警,並傳出呼救聲,他即時通知正在餐廳工作的太太報警,自己則拿起滅火筒,打算破門入屋救人,但濃煙已湧至樓梯,無法登樓施救。
十萬火急之際,猶幸林臨危不亂及時施救。他表示,當刻連忙折返餐廳,取出鋁梯、鐵錘和鐵筆等工具,爬梯登上一樓簷篷,繼而扑爆起火單位的玻璃窗,讓女戶主、其五歲女兒、三歲兒子和一名朋友步出沿梯下樓,多名街坊和友人則在樓下攙扶鋁梯和逃生者,最終讓四人安然脫險。他形容,救人一刻沒有驚慌,「只感覺焦急和心酸,希望盡快救出所有人!」
雖然四人獲救,但林從逃生者口中得悉,起火單位大廳遺下一名男嬰,礙於沒有專業滅火裝備,只好交由到場的消防員施救,可惜男嬰最終不治。林感言,他與多人齊心協力拯救四人固然高興,但仍感覺遺憾,「救不走所有人」,希望類似悲劇不再發生。另一得獎人陳小姐則協助警方拘捕電話騙徒。案發於一八年十月,她當時在九龍區一家工程公司任職文員,上班期間接獲來電,被告知涉嫌與洗黑錢案有關,與上司商量後相信是電話騙案,於是報警,隨後在東九龍重案組第3A隊主管高級督察吳嘉莉的指引下,告訴騙徒須面對面遞交十萬元現金,並換取證明她沒有犯法的「文件」,又拍攝備有大量現金的照片發送予騙徒,務求利誘對方現身,雙方拉鋸三日後,騙徒要求她即日獨自乘搭的士,前往上環一家酒店交收,結果騙徒當場被捕,其後被判「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入獄兩年兩個月。
陳笑言,市民收到騙徒來電後,通常立即掛線,但她不想有其他人遇騙,加上調查案件的警員給予信心,於是全程聆聽騙徒說話,並在警員適時指引下作出應對,其間雖感到驚慌,尤其是獨自面對收款人,擔心被對方識破鈔票是警方安排的假鈔,但仍決定勇敢面對,「希望幫助到警方拘捕騙徒!」
此外,從事裝修行業的得獎者李先生,前年四月下班後,在深水埗街頭聽到一名女子求救,並目睹一名身形高大的男子掀起她的裙子,於是上前喝止,色魔隨即逃跑,李隨即追截,多名途人沿途加入協助,眾人追了逾百米後截停色魔,雙方發生糾纏,警員未幾趕至,色魔仍極力反抗,最終被制服拘捕,該色魔隨後被判非禮罪成,入獄十六個月。李表示,當遇到罪案發生,應即報警求助,並對受害者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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