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非法集結案多票控13人
2020-09-16 00:00
早於七月中旬被正式落案起訴的十三人依次為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主席郭永健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他們同被控於今年六月四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除黎智英外,其餘十二人昨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李卓人另須面對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外,昨首堂提堂的十三人即前立法會議員兼民主黨成員楊森、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記者何桂藍、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同被指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一三四六〇至一三四六三、一三五一八至一三五二六;西九傳票八七八八至八八一二、九三九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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