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非法集結案多票控13人

2020-09-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今年六四支聯會未有理會疫情限聚令及警方反對,一如既往在維園舉行燭光晚會。繼早前被警方以傳票方式控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的十三名民主派人士,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人外,昨再有十三人被票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方申請押後牽涉二十六名被告、共三十九張傳票案件至下月十五日再訊獲准,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其間各被告獲准無條件保釋候訊。早前高調宣布離港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缺席聆訊,而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昨亦未見現身。由於控方需時準備相關文件,故兩人的拘捕令留待下次提訊日再作申請。

早於七月中旬被正式落案起訴的十三人依次為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主席郭永健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他們同被控於今年六月四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除黎智英外,其餘十二人昨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李卓人另須面對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外,昨首堂提堂的十三人即前立法會議員兼民主黨成員楊森、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記者何桂藍、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同被指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編號:東區傳票一三四六〇至一三四六三、一三五一八至一三五二六;西九傳票八七八八至八八一二、九三九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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