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瓷大王家族爭產 嫡孫陳禹嘉勝訴

2020-09-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搪瓷大王」陳兆民嫡孫陳禹嘉與其姑姐、陳方安生弟婦陳美珠,為了祖母黃秀珍的遺產而對簿公堂,陳禹嘉要求法庭裁定一九七八年至二〇〇四年間黃秀珍立下五份遺囑有效,陳美珠則欲推翻五份遺囑並改以無遺囑的方式處理遺產。案件去年在高等法院審理,陸啟康法官昨頒布書面判詞裁定陳禹嘉勝訴,陳美珠須支付陳禹嘉的訟費。陸官斥陳美珠為人計較錙銖、唯利是圖,對家族財產虎視眈眈,但根據陳氏父系家庭的傳統,遺產留給嫡孫完全合理,最終裁定黃秀珍二〇〇一年立下的遺囑,才是有效的遺囑,即遺產全歸嫡孫陳禹嘉繼承。

原告陳禹嘉為「搪瓷大王」陳兆民的長孫及慈善家陳一心的兒子,被告陳美珠則是黃秀珍養女,陳的丈夫方桂生是陳方安生的五弟。黃秀珍在一九九一年十月三十日曾簽署聲明指,陳美珠是她與陳兆民領養的養女,亦於一九七八年至二〇〇四年間立下五份遺囑,內容大同小異,均指示兒子陳一心繼承其遺產,黃在八十四歲立下的二〇〇一年遺囑,指明男孫陳禹嘉為唯一遺囑執行人及受益人。

陸官在判詞中指出,陳禹嘉言辭溫和證詞可靠,是一位沒有機心去控制別人的普通人,同時沒有好勝及支配他人的心態。陸官認為陳禹嘉回港後單純地只是尊重其祖母黃秀珍的意願,去幫忙管理財務及遺產策劃,黃秀珍亦警告陳禹嘉須小心其姑姐陳美珠,並指陳美珠霸道並有計算之心,經常對家族財產虎視眈眈,更曾指陳禹嘉並非其姑姐的對手。陳禹嘉的表姑姐黃香君亦指她從內地來港寄居黃秀珍一家時,遭表姐陳美珠多番欺凌,更曾被打至流鼻血,形容陳美珠為霸道及佔有欲強的物質主義者。而黃秀珍亦一直指「陳家嘅錢係陳家嘅」,以及將遺產「全部留畀仔」。

陸官強調,透過觀察陳美珠作供時的態度,發現陳美珠為人計較錙銖,只會自說自話,拒絕聆聽又不理會別人意見,為人好辯更拒絕部分庭上提問來避重就輕,她一直對母親黃秀珍的財產施加控制,更不讓其母按意願從保險箱取出其物品及飾物,她卻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指自己僅是出於「愛錫及保護」母親,而保險箱內的鑽石戒指及玉鐲全均價值不菲,可見她只是隱瞞她已獲取其母昂貴珠寶的事實。

陳美珠與方桂生在二〇〇五年急忙地以塑膠垃圾袋為母親收拾行李,在違反年老母親的意願下「綁架」到美國三藩市生活,卻自圓其說地稱母親在香港沒有被好好照顧,以不能服眾的藉口指稱母親在港生活凄苦。陸官指種種證據均顯示陳美珠為人唯利是圖、咄咄逼人,相信她作供時曾故作玄虛,故不接納其證供,主要接納原告方證人的證供。案件編號:遺囑認證訴訟一五——二〇一三;高院民事一二八四——二〇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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