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非法集结案多票控13人
2020-09-16 00:00
早于七月中旬被正式落案起诉的十三人依次为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工党主席郭永健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他们同被控于今年六月四日在维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除黎智英外,其馀十二人昨被加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而李卓人另须面对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另外,昨首堂提堂的十三人即前立法会议员兼民主党成员杨森、荃湾区议员岑敖晖、社民连梁国雄、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前记者何桂蓝、前「民间外交网络」发言人张昆阳、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及观塘区议员梁凯晴,同被指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编号:东区传票一三四六〇至一三四六三、一三五一八至一三五二六;西九传票八七八八至八八一二、九三九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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