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業倡再定義混能車 視作環保車種應需求

2020-08-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正制訂《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設定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目標及計畫,包括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車的時間表,並且正向業界諮詢意見。在港有多年汽車代理經驗的英之傑大中華地區首席營運總裁陳定邦透露,現時全球在爭奪電動車市場,汽車生產商未有出產太多純電動車,加上需要交更的車種,如的士,若轉用純電動車未必有足夠時間充電,業界認為政府應採取宜寬不宜緊的策略,視混能電動車等為環保車種,料可紓緩電動車位不足等問題。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多項環保措施,當中包括更新《清新空氣藍圖》,探討進一步推廣電動車的政策和制定本港首份《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同時又會推出二十億元先導計畫,資助合資格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基礎設施,方便車主安裝充電器。政府現時正諮詢業界意見,在港有多年汽車代理經驗的英之傑大中華地區首席營運總裁陳定邦,對政府的大方向表示贊同。

對於具體落實方向,陳定邦認為,因應政府的目標為減少燃油排放量,因此建議政府在落實時應採宜寬不宜緊的策略應對,特別對於電動車的定義,可包括更多環保車種,例如混能電動車、充電式混能電動車、氫燃料電池電動車等,而不是單指純電動車。

陳定邦解釋,現時全球在爭奪電動車市場,惟除了個別美國汽車生產商外,其他汽車生產商亦未有出產太多純電動車,因此供應相當緊張,若果政府在推動電動車的措施上,同時允許加入混能車,則可有助政府推展相關政策,不但車種選擇更多,同時亦可紓緩電動車位不足等問題。他稱,現時市場上部分混能私家車,已可減省四至五成燃料。據行內人指,現時除了美國汽車生產商Tesla之外,其他汽車生產商,暫時亦沒有生產太多純電動車。

除了私家車之外,陳定邦稱,要全面達到減排目的,不可忽視包括公共交通在內的商用車,並且須正視香港市場的獨特性及商用車的運作模式,考慮較合適的技術,例如的士一日有近二十二小時在路面行駛,交更時間不足以充電,加上其他限制,純電動車未必適合,相反混能電動車減排之餘,亦可配合的士營運。他稱,在制定路線圖時,私家車和商用車可作不同安排,應兩條腿走路,不需一刀切。

陳定邦稱,推電動車過程很漫長,短中期要有減排措施,特別是商用車,往往排放較多,例如本港有很多舊的士已超過十年,排放量高,政府應鼓勵營運商提早轉用更環保的汽車,例如已有減排成效的混能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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