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與傳媒商討共擬工作守則

2020-05-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在反修例示威現場,記者採訪不時遭阻撓,監警會報告建議警方與傳媒探討需否共擬工作守則。報告提到,警方在反修例示威中在應對傳媒方面遇到困難,大量記者在行動現場阻礙警方有效執行職務,記者身分的真確性亦受到關注,愈來愈多記者自稱來自「網媒」,其身分無法透過正式途徑核實,又指警方已盡量配合傳媒的工作,宜互諒互讓。

報告提及有關六月九日事件,當日事件引致記者向警方作出十三宗投訴,包括用盾牌和強光電筒阻礙記者拍攝、用盾牌推撞記者和不禮貌地驅趕記者及對記者使用警棍。

監警會建議,警方可檢討是否有需要與傳媒共同草擬一份工作守則,讓警務人員及記者在履行各自的職責之餘,可確保各方安全,涵蓋範疇除了如何去識別記者等,亦應包括探討警方與記者之間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並推廣這份共同擬訂的工作守則。會方又建議檢討警隊的傳媒關係策略,確保及時向新聞界提供事件的準確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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