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不足且偏僻 新屋嶺不宜羈留

2020-05-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被捕人士投訴「新屋嶺」扣留中心環境惡劣,監警會報告指出,新屋嶺設施不足,包括沒有閉路電視和會面室等,並不適合作羈留;未有中央電腦系統,以致無法確保完整及即時的記錄,包括被捕人士要求接受醫療治理,以及與律師會面的記錄。另外,新屋嶺只有一部固網電話可用作聯繫外界,加上附近一帶的流動電話網絡不穩定,律師難以成功致電聯絡內裏的警務人員。

報告提及,新屋嶺位置偏僻,長途跋涉運送被捕人士至該處並不理想。新屋嶺亦有人手不足的問題,在八月十一日當日,只有一名值日官及四名人員支援行政工作,不足應付當晚有大量被捕人士所帶來的行政工作,例如安排醫療治理和律師會面等。

報告建議盡快在各警署加強處理及羈留被捕人士的設施,若將來需在警署以外設置臨時羈留處,有關臨時羈留處應設有與警署同等的設施,而在設置臨時羈留處時,選址應不太偏僻,及在合理距離內有醫院及救護站。報告又建議檢視控制暴動所需的警力部署,以加強處理大型公眾活動被捕人士的後勤安排和人手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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