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行動呼號」符國際慣例

2020-05-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務人員執法時無展示委任證、個人編號被詬病,監警會報告指出,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的戰術裝束不被視為警隊制服,速龍小隊在頭盔上展示編號,以及防暴警員在頭盔展示「行動呼號」,做法能符合公眾權益及保護警員避免被起底,取得平衡,同時符合國際慣例。

報告指出,示威活動期間有防暴警員掩蓋警章編號,引起公眾及傳媒不滿,惟警員資料被起底,甚至被偷襲的問題,均引起警隊憂慮。監警會早前委託英國基爾大學研究警員身分識別問題,其中英國警員的頭盔須展示含有警員所隸屬的區域代號、職級以及個人編號的標記;以往受共和軍滋擾的北愛爾蘭警員則使用獨一無二的代碼;瑞典的特別戰術小隊亦有相同做法,故香港警隊只是採用特定的代碼,套用於個別人員,做法見效及符合國際慣例。

報告認為,警員展示編號或職級及名牌,是維持問責制及透明度的關鍵,清晰證明警隊會就人員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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