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议助诱贿选民 李慧琼:不知情

2021-05-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慧琼的前议员助理王维霞及海丽邨居民组织义工邓奕梅,昨日被法庭裁定于二○一八年立法会九龙西补选中,以「福袋」诱贿选民投票予民建联郑泳舜(图右四),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罪成。李慧琼昨日回应表示自己与办事处职员对事件不知情,而且没有任何关系。民主党袁海文就要求李慧琼交代当时为何聘用该职员,以及如何跟进提供福袋的人士或机构等,又称自己会到廉政公署高调举报,要求彻查事件。

李慧琼昨日回应本报,指已尽力全面查询核证,自己与办事处职员均对王维霞该案所牵涉事宜,并不知情及并没有任何关系。她又指,自己对案件亦只从传媒报道中获知大概情形,知悉其中一位当事人曾在自己的议员办事处当一名助理,而当事人就该案亦从无接触或求助于自己,因此无从亦不宜罔加评论。她说,无论是否曾经为自己的议员办事处工作,任何社会阶层人士若需议员协助,相信任何一位议员都乐于提供协作或支援。郑泳舜则未有回覆本报查询。

民主党深水埗区议员袁海文则在社交平台上「六问李慧琼」,反问李身为党主席、雇主、立法会议员及专业会计师怎会没有责任,并要求李慧琼交代当时为何聘用该职员,他又问郑泳舜是否应辞职重选确保公平。

袁海文指,资料显示李慧琼曾向立法会申领王维霞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月,二○一八年一月、三月、四月及五月的工资,可见王维霞的工作横跨二○一八年三月的立法会补选期,令人怀疑民建联的角色。他将带同资料到廉署举报,要求署方进一步彻查王维霞与「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谋于补选作出的舞弊行为,是否涉及民建联李慧琼或有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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