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议助与义工送福袋贿选罪成
2021-05-14 00:00
许官判刑时不认同四十二岁女义工邓奕梅辩称拉票,指邓联络众人的WhatsApp语音讯息清晰有主题,向所有人提及投票支持二号候选人郑泳舜,期间不忘提及送礼。许官反问「以礼物诱使他人充满贿选味道,怎属拉票」,拉票应基于候选人过往表现及政纲。许官续指,邓于录影会面受查时已经招认从法律书籍了解到送礼令选民投票属犯法行为,重复表示知错,其后却推翻已承认的错误,指案发时仅为拉票及登记个人资料,纵有WhatsApp对话纪录作铁证,仍极力维护幕后主事人,许官完全不接纳其开脱借口。
许官又指,邓与曾任职立法会议员李慧琼兼职议员助理的五十二岁女义工王维霞二人必然曾经有协议,王在背后为民建联提供福袋,由邓出面,诱使海丽邨居民投票支持郑泳舜。许官简单复述二人对话纪录,指看不到王如要协助居民何以需要居民个人资料,只可见与投票有关,又指出邓为王提供居民个人资料,邓又曾问及送礼安排,王最后感谢邓提供名单,故可推论二人有非法协议及共同意图,遂裁定邓王二人罪成。
许官相信海丽邨居民五十岁陈惠娟及五十岁李谋均无同意以福袋作为投票诱因,与邓联络时可能仅为敷衍了事。陈面对邓十分冗长的讯息大多不即时回覆或只简单回覆,不可排除陈对此不耐烦,又反指如陈贪心该福袋,投票日何不即日向邓汇报?而李从前自内地来港,从未投票或谈论政治,其辩称中风后想重投社会行使公民权利或为实情,合乎逻辑,不可完全排除,遂裁定二人罪脱。案件编号:西九刑事 三八六六——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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